台山市北陡雄利砂石开发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台山市北陡雄利砂石开发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花岗岩矿建设项目委托广州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评报告书编制已经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国家环保部,部令 第35号)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示本项目环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台山市北陡雄利砂石开发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花岗岩矿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北陡镇石蕉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21′24″,北纬21°46′35″。投资总额为3694万元。矿区面积:0.1059km2,生产规模:40万m3/a ,计算生产年限:10a。 项目性质:新建,建筑装饰用石开采(1012)。 建设单位:台山市北陡雄利砂石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花岗岩开采40万m3/年。 矿区面积:0.1059km2,项目建筑面积1200m2。 项目总投资:3694万元。 二、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总量不大,经过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全部用于绿化,采用旱厕无粪便污水排放。因此,本项目无外排污水对附近地表水体没有影响。 2、大气环境:项目建成投产后通过采取相应的粉尘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新增加排放的粉尘量较小,对场址周围的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弃土堆放在专门的排土场,从而避免了对农田的影响,对周围的环境基本没有影响。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分类进行收集、堆放,统一处置。经本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处理后,按水土保持方案作好水保工作,其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降到极小程度。 4、噪声环境:项目建成后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附近村庄)约1200m距离,根据多声源预测点总声压级预测公式,项目1200m村庄有效等效A声级为55dB(A),把主要噪声设备(破碎机和振动筛)安装在隔场间内时,对附近的影响已降至环境本底水平,影响很小。 5、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可以通过适当的保护措施,使该区域内的动、植物受到较小影响;矿山退役后,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可以使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6、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为边坡失稳引起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水土流失,以及废水、废气的事故排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雨水经过沉淀后部分回用,无生产废水排放。 (2)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粉尘废气经过湿式抑尘等措施处理。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剥离废土用于附近填坑和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的规定集中存放,定期清理运走,统一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①项目在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和厂界;②选择和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降噪措施。 (5)生态保护措施: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退役后按复垦方案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6)环境风险: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可大大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频率,将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本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台山市北陡雄利砂石开发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三废”治理和排放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标准;生产工艺指标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的建设符合台山市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范对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和经营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使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和退役期对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减少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从国家和广东省的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分析,以及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和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台山市北陡雄利砂石开发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已经完成,公众可向台山市北陡雄利砂石开发有限公司及以下机构查阅简本(纸质版),也可在本公示的电子网页上直接下载其电子版,公众认为有必要时可向台山市北陡雄利砂石开发有限公司索取简本(纸质版)。索取、查阅简本(纸质版)的期限为2017年4月5日~4月18日。 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除简本外的本项目其他信息,可带个人身份证件,直接到建设单位办公地点即台山市古井镇大金山村,索取除简本外补充信息的时间期限为2017年4月5日~4月18日。建设单位得到公众的正当请求后,应在2天内向请求人提供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应包括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大部分应为项目建设地区范围内的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目如下: 1、公众对当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当地当前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2、公众是否支持台山市北陡雄利砂石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 3、台山市北陡雄利砂石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是否能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4、台山市北陡雄利砂石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可能会对您造成何种影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将在本次公示后向本项目涉及的公众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收集意见与建议。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张贴之日起,至4月18日止。 联系地址如下: 单位名称:台山市北陡雄利砂石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门市台山市北陡镇石蕉村 邮编:529237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822388399 邮箱地址: 环评单位:广州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东路280号 联系人: 戴工 联系电话:020-31061650 电子邮箱:1182359533@qq.com 台山市北陡雄利砂石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