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长春市桥霖木业有限公司新增喷涂生产线项目。项目地址位于米沙子工业集中区西朝阳大街与中兴路交汇处,长春市桥霖木业有限公司原厂区内。项目在原车间东侧新建1个喷涂车间,车间内包含2套底漆生产线,2套面漆生产线。本项目用地面积4500m2,总建筑面积4500m2,总投资为500万元。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营运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喷漆室废气及烘干废气,主要成分为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 喷漆室废气和烘干废气为有机废气及漆雾(颗粒物),其中有机废气的主要成分为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喷漆室采用上送风、下排风的水帘式喷漆室,漆雾的收集率为95%,收集的漆雾经水帘喷漆室洗涤后,去除率可达85%,水中的漆雾采用漆雾凝聚剂形成漆渣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处理后的漆雾与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排放,烘干室采用热风对流的烘干方式,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的净化效率可达90%以上。经吸附处理后,有机废气及漆雾(颗粒物)统一经厂内设置的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20mg/m3,非甲烷总烃120mg/m3,二甲苯70mg/m3。 (2)废水 本项目利用厂内原有职工进行作业,未新增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故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根据生产废水的特点,本项目废水应置于储池内,定期清运,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泵类、引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值在80~90dB(A)之间。为了减轻各类噪声对工人工作环境和周围声环境影响,根据各类噪声的声源特征,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优先选购低噪音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声级的产生; ②对产噪较大的设备,应设置单独操作间。操作室墙壁选用隔声及吸声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采用双层复合板、双层隔声门及门窗密封装置,减轻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 ③水泵出入口处装避振喉,降低噪声传播,在安装高噪泵类时应加底部防震设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④风机出口要加消音器和消声风道,风机和风管采用软接头连接; ⑤在设计中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声学环境的影响; ⑥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中基础应做减震处理,减轻各类噪声对工人身体健康的影响。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废漆渣、废活性炭,应存放于厂区的危险品库中,危险品库采取防渗措施,同时设托盘放置,设标识,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各项废物得到了合理的处理与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市桥霖木业有限公司 地 址:米沙子工业集中区西朝阳大街与中兴路交汇处 联 系 人:赵经理:13354301228 五、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人民路136号 六、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德惠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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