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延津榆林乡一期30MW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括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位于新乡市延津县榆林乡大韩庄东侧,设计主变容量最终规模1×31.5MVA,本期新建1×31.5MVA,新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延津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乡市延津县榆林乡大韩庄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8561782131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大学科技园西区1号楼1505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937126367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工程分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阶段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施工固废。 运行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有:变电站及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电磁及噪声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①准备阶段:评价单位接受委托,研究项目建设情况,确定环境保护目标;②现场阶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并现场开展公众参与调查;③编制阶段:结合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质量现状,对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程度给出明确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完成报告表。 2)主要工作内容。①环境质量现状调查;②公众参与调查;③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及评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方式 任何本工程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团体或单位可以在该信息公开后,以致电、电邮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本工程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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