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正蓝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正蓝旗医疗垃圾处理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正蓝旗医疗垃圾处理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正蓝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建设地点:正蓝旗上都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区域内,上都镇东南方向约12公里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包含医疗垃圾处理室区、医疗垃圾存储区、办公区等;购置医疗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包含医疗垃圾焚烧炉(XTFL-2000型)及其他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8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正蓝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通信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正蓝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邮编: 027200 联 系 人: 海龙 联系电话: 13947997606 三、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1号15A 邮编:100035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①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②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③筛选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④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⑤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⑥评价环境影响;⑦公众参与调查;⑧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要求和建议。 主要内容:①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②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③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④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⑤环境经济损益分析;⑥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⑦环境风险分析;⑧公众参与;⑨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⑩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②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③对项目选址的态度;④对项目运营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的认识;⑤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及要求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上述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供相应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谢谢大家的积极参与! 建设单位:正蓝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评价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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