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包头市达茂旗沿边公路(乌珠尔至乌兰敖包段)项目 地理位置:该项目起点位于达茂旗与乌拉特中旗交界处的乌珠尔,终点止于达茂旗与四子王旗交界处的乌兰敖包。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线主线全长88.481公里,4条哨所连接线共1.95公里,二连连接线6.829公里,三连连接线1.15公里。路基宽度为8.5米,路面宽度7.0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按照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修建,连接线技术标准同主线。全线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 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8806.77万元,本项目资金拟申请上级补助,其余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减缓措施 施工期:主要是噪声影响、施工扬尘影响、施工垃圾、施工废水、生态等影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的方法以及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可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其影响逐步消失。 运营期: 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及路面扬尘,通过加强机动车辆运输管理、限速等措施后,可使机动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废水:主要为降雨形成的路面径流及危险品运输泄漏对水体的污染,采取严禁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交通噪声。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道路交通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主要为道路、绿地产生的零星渣土、树枝、落叶等,通过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扫清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示时间及报告简本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和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取得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包头市达茂旗沿边公路(乌珠尔至乌兰敖包段)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保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机场路15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5848619557 邮编:014030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046号)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滨河路23号立恒名苑1号502室 联系人:郑国庆 联系电话:13716157555 邮编:100000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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