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鼎丰生物有限公司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2、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遂平县鼎丰生物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2200万元。拟建项目选址在遂平县嵖岈山镇韩楼村 岗长楼南1公里,总占地面积10亩,主要建设内容有高温高压化制炉、动物破碎机、油罐以及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建设动物无害化处理生产车间、冷藏库、锅炉房、办公室、门卫室等设施。 二、项目建设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主要有:化制烘干废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机械设备噪声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的大气、水、声和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采用“厌氧+好氧生物+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工艺处理后,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要求,回用于企业周边农田的灌溉,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为了防止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可能造成恶臭污染影响,该项目拟对车间臭气进行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确保厂界外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 噪声经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器、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治理后,又经过了一定距离的衰减,对厂界四周的影响较小,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产生的污泥交由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理,废活性炭交由生产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遂平县鼎丰生物有限公司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符合国家对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与增收支持的“三农”政策,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管理的相关要求。项目厂址可行。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工艺合理,规模适宜。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充分落实评价建议的基础上,项目产生的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实现达标排放。通过采取清洁生产手段,实现节能降耗。项目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示期限、范围及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征求范围主要是拟建厂址周围的居民、相关部门及专家等。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和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提出意见建议。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遂平县鼎丰生物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总 联系电话:13461408888 评价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单工 电话:17737310047 E-mail:277893708@qq.com 遂平县鼎丰生物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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