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要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与环评工作程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进行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8400m2,总建筑面积为17080m2,项目主要租用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工业园内(邦盛二路8号)的1栋5层生产车间、1栋5层仓库、1栋5层办公室和一栋7层员工宿舍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5500万,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3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0万元。项目聘用124名员工,年工作250天,年产自主品牌洗发水3000t、沐浴露2800t、护肤水800t、洗面奶500t、润肤膏100t,年产值达5000万元。 本次环评的内容主要是评价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同时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① 废水:设备、仪器的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 ② 废气:污水处理设施的臭气、工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 ③ 固废:废弃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污水站污泥、废油脂和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等; ④ 噪声:生产线设备、冷却塔、水泵及通风机组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①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及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天马河;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厌氧+好氧+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深化处理;锅炉系统排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属清净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②废气:本项目少量的有机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恶臭呈无组织状态排放,产生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 ③固废:本项目不合格产品经加工后返回生产线继续加工;原料桶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弃包装材料可回收部分由收购公司回收,不可回收部分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厨余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④噪声:对各噪声源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处理,合理布局、绿化减噪等综合污染防治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布局合理,建设规模适宜,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对区域内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均较小。建设单位在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的同时,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保措施,尤其是废水和废气防治措施,并要经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基于上述前提情况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 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登陆网站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获取,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以下联系方式了解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详细内容: 建设单位::广州市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20-86856009 评价单位: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20-36906989 邮箱:2549193272@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本项目可能引起影响的范围内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内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布单位:广州市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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