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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飞逝的清纯 于 2017-4-21 14:50 编辑
海汇路(海云路—南环路西延段)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现已委托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环评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海汇路(海云路—南环路西延段)新建工程
建设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大空港新城启动区内(福海街道及沙井街道)
建设规模:海汇路道路工程起于海云路,呈南北走向,沿线与和秀西路、凤塘大道、云汇路、沙福路、和慧路等相交,止于沙井南环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桩号范围为K0+000~ K3+047.452,设计速度50km/h,全长3047.45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大空港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0755-29636216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7号市政设计大厦附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83265011-1524 0755-82731281(传真)
电子邮箱:chenywh@szmedi.com.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是:
①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② 配合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环境影响审批申请;
③ 落实评价人员、进行工程概况及区域环境现状调研、收集资料;
④ 建设单位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并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⑤ 制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进一步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和资料收集,进行现场监测,开展
环境影响评价;
⑥ 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向有关公众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成果要点,公告公众参与的有关事项;
⑦ 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由建设单位上报深圳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① 对工程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与筛选,进行源强分析;
② 对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③ 提出预防或减轻不利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④ 进行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⑤ 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1) 目前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2) 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3)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 其它建议?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2017年4月21日—5月8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不能少于10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向公告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深圳市宝安区大空港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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