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吉天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万头肉牛养殖基地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赉县吉天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万头肉牛养殖基地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镇赉县建平乡,场区东、南、西、北均为盐碱地。项目东侧为盐碱地,0.7km处为东侧大苇塘;南侧0.2km处为杨戏法泡;西侧0.9km处为金州屯;西北侧1.5km处为建平乡(建平乡与英华乡合并)。 2、工程简介 (1)生产规模 生产规模为年出栏肉牛50000头,有机肥料5万t/a,生产饲料10万t/a。具体工程内容为: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61.7万m2,总建筑面积为463575m2。其中包括肉牛养殖区、生活管理区、饲料生产区、交易市场区、有机肥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及病死牛无害化处理区等,分为7大功能区。 (2)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127467.19万元。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区职工生活污水、养殖区牛尿和牛舍冲洗废水、无害化处理区燃气锅炉排污水、工艺冷凝水和化制车间地面、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产生总量为101750.35t。全部排入粪污治理区(沼气工程),经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排入储存池暂存,在施肥季节(5月-9月,施肥3-4次)根据农作物需求液态施肥,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无不利影响。 2、地下水 养殖场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为养殖区牛舍、粪污治理区(收集池、沼气池、沼液储存池、沼渣干化场)、病死牛无害化处理区(化制车间、洗车台)、有机肥加工区(加工车间、原料区)及场区的排水系统等,若防渗不当导致废水下渗,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本环评要求场区地下水进行分区防渗,养殖区和有机肥加工区按照一般防渗区进防渗,污粪污治理区、病死牛无害化处理区和场区排水系统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加强管理,严格做好各区防渗工作及粪污治理区环境管理工作。配套农田模式来推进沼液消纳,合理控制农田施肥量及施肥方式,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3、废气 (1)沼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粪污治理工程产沼气3257156.5m3/a,主要用作病死牛无害化处理区燃气燃料,其余用于伙房灶台燃烧和经火炬燃烧器放空燃烧。沼气属于清洁能源,经核算,沼气燃烧烟气产生量为4.14×108m3/a,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SO2:15mg/m3、NOx:14.7mg/m3。燃气锅炉烟气通过高8m、内径0.2m的烟囱高空排放,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要求;伙房灶台燃烧烟气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排气筒高出屋顶1.0m;火炬燃烧器高13m,距离地面2m(火炬总高15m),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恶臭气体 有组织: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设备配套设置的冷凝器快速冷凝,经过冷凝器后的空气臭味基本消除,再通过设备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过滤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NH3为0.0278t/a(0.0095kg/h)、H2S为0.0029t/a(0.001kg/h),臭气浓度为100,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牛舍控制饲养密度,保持舍内通风,及时清理;合理配备饲料成分,牛食用后减少氨气排放量和粪便产生量;粪污治理区采取恶臭源封闭措施;有机肥加工采用好氧发酵工艺并保持车间通风;病死牛无害化处理区需要暂存的病死牛存于冷藏库内。除上述源头控制措施外,再采取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场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恶臭气体H2S、NH3能够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要求。 本次对恶臭气体的预测按照导则的叠加要求将有组织、无组织落地浓度进行叠加,叠加后最大落地浓度出现的距离约为800m,叠加最大落地浓度结果H2S:0.6103μg/m3、NH3:6.495μg/m3,能够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工艺粉尘 本项目青贮料是将新鲜的玉米秸杆铡成段后填窖,含水量达60%-75%,故铡断过程中无粉尘产生;饲料精加工过程中粉碎、搅拌工段会产生一定量粉尘,经类比可知,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约为0.6mg/m3,粉尘产生量为0.16t/a;饲料粗加工及铡切干草过程中有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逸散,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约为0.8mg/m3,粉尘排放量约为1.2t/a;有机肥制造在筛分工序会产生粉尘,浓度约为0.8mg/m3,产生量为0.5t/a,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基本无影响。本环评要求加强对工人的劳动保护,工人在工作时必须配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将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降至最低。 (4)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为小型饮食单位,采用油烟净化器(除烟效率≥60%)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为0.7mg/m3,排放量为2.556kg/a,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限值要求,烟气经室内烟道高空外排,排气筒高度高出屋顶1.0m,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在采取有效合理的治理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养殖区牛舍风机和机械清粪设备、粪污治理区的各种泵类、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设备及风机、有机肥加工设备等,噪声值在70-105dB(A)之间。设备选型采用低噪变频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噪、降噪措施,设备安装底部加减振垫,风机口安装消声器,墙壁安装隔声吸声材料,加强养殖场内外绿化工作,通过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养殖区产生的牛粪便、病死牛尸体、防疫废物;粪污治理工程产生的废脱硫剂;有机肥加工产生的废包装物及病死牛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固废物产生量为138737.895t/a,排放量为26.945t/a。 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775t/a,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牛粪便产生量为136885.95t/a,全部用于沼气工程。病死牛尸体产生量共计1825t/a,送场区内设置的病死牛无害化处理区进行处置。防疫废物产生量为0.27t/a,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沼气净化系统废脱硫剂产生量约为11.7t/a,由厂家回收处理。有机肥加工过程中废包装物产生量约0.01t/a,外卖废品收购站。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废气吸附系统产生废活性炭量约2.19t/a,返回厂家进行活化处理。在采取有效的处置方式和综合利用后,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评结论 本项目为5万头肉牛养殖基地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镇赉县畜牧业发展规划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公众参与认同性较好,场址选择合理。无论是建设期或是投入使用期,经采取有效的环境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都比较小,风险值较低,能为环境所接受。项目的建成可加快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区域化进程,有利于将农业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将东北地区畜禽牧业提高到新的发展水平,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效益。通过现场踏查、工程分析、类比调查、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的论证,认为建设单位如能积极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确保废水和粪便用于制沼气,沼液还田,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并加强病死牛无害化管理,杜绝地表水、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周边单位及居民和其它关心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 注意事项: ⑴您对拟建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⑵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意?⑶是否支持项目建设?⑷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如需查询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赉县吉天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5344301770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432-62405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