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新科太方果蔬商贸有限公司黄河金三角国际果蔬物流港配套冷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已完成运城市新科太方果蔬商贸有限公司黄河金三角国际果蔬物流港配套冷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运城市新科太方果蔬商贸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决定投资2500万元新建一座冷库项目,位于现有黄河金三角国际果蔬物流港场区东南侧,储存量为10000t。项目冷库主要为市场配套,部分用于当地农户储存水果,不涉及配送。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运城市总体规划,无卫生防护局距离要求。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 (2)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包括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以及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各类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噪声不同于一般的车辆噪声,因为其功率、声频、源强均较大,常使人感到刺耳。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运营期 (1)废气产生环节 项目为冷库项目,不涉及配送及加工,办公区依托黄河金三角国际果蔬物流港,因此,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产生环节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除冰水和冷却系统排水。 (3)固体废物产生环节 项目固废为变质的果蔬及职工生活垃圾。 (4)噪声产生环节 项目噪声为蒸发式冷凝器、压缩机等产生的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大气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物技术规范》(HJ/T393-2007)、晋环发[2010]136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中山西省关于施工场所扬尘防治的有关要求实施。施工单位应配备洒水车,对施工场地要定期洒水,以减少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对运输土方、砂石、弃渣的车辆要加盖篷布,对易起尘的原材料在工地要适当遮盖,避免露天堆放。严禁在大风天气条件下作业。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运城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施工设备冲冼水及运输车辆冲洗水经简易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全部消耗。 (3)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和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噪声隔挡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运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营运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该项目在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生活污水、除冰水、冷却系统排水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活污、地面冲洗主要污染物有悬浮物、COD、BOD5、氨氮等,各项指标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A等级标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运城城西污水处理厂。 由于本项目只是对包装好的冷冻类食品进行分包、配送,无肉类的化冰、加工等过程,因此,交换器上的除冰融水较为清洁,不含血水、油类等。项目除冰水经收集池收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运城城西污水处理厂。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压缩机、蒸发式冷凝器、风机等,针对声源特征,评价提出以下措施:设备定货时向设备制造企业提出噪声限值,必须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对机械传动部件动态不平衡处认真进行平整调整;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尽量降低噪声;要求给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变质的果蔬及办公人员生活垃圾。 原有项目设有垃圾收集桶及垃圾收集点,本项目不新建垃圾收集及垃圾收集点,依托原有项目,变质果蔬及办公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日产日清。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采取环评要求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放,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或运城市新科太方果蔬商贸有限公司索取。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运城市新科太方果蔬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兵 电话:13513597939 环评单位: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3543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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