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大路拓宽工程(临河街-东环城路)环评二次网上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自由大路拓宽工程(临河街-东环城路)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长春市市区内,自由大路拓宽工程道路起点临河街,终点东环城路。 2、工程简介 本工程为自由大路拓宽工程。自由大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40km/h,工程起点临河街,工程终点东环城路,施工范围内道路全长2371.16米,设计断面为一幅路形式,标准横断面形式为:3.0m(人行道)+29.0m(车行道)+3.0m(人行道)=35.0m。 (本次设计对自由大路的车行道进行拓宽,既有车行道宽度22米,两侧各拓宽3.5米,后两侧新建3米人行道)。 拓宽车行道面积:21118.10 平方米; 道路搭接面积:5610.39 平方米 既有车行道罩面结构:52471.17 平方米; 新建人行道面积:11729.30 平方米; 新建单臂路灯136盏; 交通标线7495.62平方米。 投资估算总金额为7087.9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50.3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43.58 万元,预备费为629.40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64.64万元。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 施工期环保措施及建议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对白灰、粉煤灰等粉尘性材料的运输、装卸和临时堆放,均应采取遮盖、洒水和防风遮挡措施,必要时采用湿法运输,减少沿途抛洒及扬尘产生量。 运输材料的道路、施工现场尤其是灰土拌合、摊辅过程,要采取必要的洒水措施,防止扬尘。根据施工现场试验,在施工路段使用洒水车,可使降尘减少70%~80%,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所以本项目每个标段应设置专门的洒水车,用于工程运水和施工场地的降尘。 应加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维护与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同时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以有效地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量。 严禁运输车辆在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内高速行驶,以减少扬尘量。同时,加强施工便道维修养护和管理,保证路面的平整度,以减少汽车行使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减轻环境影响。施工中粉尘、扬尘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时不得自行设置沥青拌合站,路面沥青拌合材料用卡车密封式运至筑路现场,摊铺时应注意对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 (2)噪声及安全防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间不设置综合施工场。 施工期主要设备噪声源应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有关标准,防止建筑工人受噪声侵害,在强声源附近工作的工人应采取戴上耳塞和头盔等防护措施。 声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须采取设置移动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噪声防护措施,夜间尽量停止施工,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征的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告知周围居民。 本项目道路沿线有部分环境敏感点,在路线近距内有居民区的路段(距道路150m以内),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作业,如在夜间延长施工时,应取得当地环保局的批准。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用于距道路施工较近的环境敏感目标的防噪声措施。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将设计中提出的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工程合同中,设专人负责施工期监理工作。 开展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教育,让施工人员理解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污染水体;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严禁沥青、油料等堆放。将石灰和粉煤灰集中堆放,并远离水体,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以避免堵塞河床引起对水质的不利影响。 采用必要的措施防止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水渠或现有水管。 施工期混凝土拌合将产生少量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如果直接外排将会影响受纳水体。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可实现施工废水不外排。沉淀后的泥沙等与建筑垃圾一起,委托获得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准的有资质单位,及时进行统一清运,定点处理。其中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泼洒。 综上,拟建项目施工期对废水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本工程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可以利用的则应充分利用,以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不可利用的废施工材料可运至指定地点或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运输时应遵守相关规定。 道路两侧绿化工程景观造型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也应按建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和倾倒。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弃土及时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放。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1)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规划,新建道路红线以外两侧受交通噪声影响区域不宜新建声环境较敏感的教室、医院病房等建筑;如有新建以上敏感点,新建敏感点应采取自身防噪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公共交通、公路运输管理,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装有消声器和符合规定的喇叭,并保持技术性能良好,整车噪声不得超过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的,不得发给行车执照,禁止上路行驶。并在集中居民区路段设禁止鸣笛标志。 工程运行通车后,该区域若新建居民住房、学校、医院等应尽量远离道路。 根据目前道路两侧情况,受交通噪声影响较大的主要集中在路南、北侧的已建成的居住区及中日联谊医院。道路沿线多为居民小区,临街一侧已经安装隔音窗(经实地调查,新建小区开发商在建房过程中已经安装隔音窗),通过安装隔声窗降噪后,噪声降低值可达到15-20db(A),室内基本可满足标准要求。 另外,对于道路敏感点较密集区域,道路两侧绿化应与一般路段有所区别,绿化应考虑隔声效果。对于树种的选择要考虑具有隔声效果的树种,并要保证有一定宽度。树种可选择松树、柳树、冬青、野玫瑰、丁香、紫穗槐等,各树种间种,空间内以紫穗槐为主,间种松树、柳树等,间距可为一延米一株。 (2)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加大尾气监测力度,严禁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上路行驶,严禁超期服役的车辆上路行驶,运用技术、经济和行政手段来治理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要求汽车使用清洁燃料(如乙醇汽油),提倡使用新型环保汽车。 要求车辆安装汽车尾气处理装置,达标排放以减少尾气有害物质。 同时要加强管理,对于运输易产生扬尘物品的车辆必须要求加盖苫布,禁止散装未加盖苫布车辆上路。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道路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避免径流至周边水体及土壤; 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以防止道路散失货物造成沿线土壤、水体污染; 运营期排水系统会因路基边坡或道路上砂受雨水冲刷等原因产生沉积、堵塞,因此应定期清理排水系统及全线的边沟,从而保证排水系统疏通。 新建道路上设立严谨超载、减速等交通标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道路路面翻修时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加以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建筑垃圾合理处置。 建议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合理位置设置分类垃圾筒,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公示时间及查阅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7日。 公众可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查阅相关内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2)您对该工程的了解程度?(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主要影响为?(4)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云峰 电 话:15500008080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431-88780560 八、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电 话:0431-8877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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