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izuimou 于 2017-4-27 16:46 编辑
湘江流域(株洲县段)东岸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一期)、(二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株洲县渌湘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湘江流域(株洲县段)东岸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一期)、(二期),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株洲县湘江东岸,沿线共9.48km长, 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治涝工程、清淤工程和道路工程。项目拟分两期开发建设,总投资149786.86万元(一期67664.52万,二期82122.34万),征地面积853.89亩(一期387.07亩,二期466.82亩)。 建设单位:株洲县渌湘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黄卓 15115313389 环评单位: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889号监测楼四楼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施工期有扬尘、噪声、废水等产生,如不采取措施将会对沿线水体、周围局部空气和声环境将带来一定的影响;项目在运营期主要有交通噪声产生,如不采取措施将对项目区域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对于“三废”处理采用以下措施: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扬尘、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采取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等措施防尘,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等措施降噪。建成后,主要有交通噪音,经过合理的建设布局、绿化带隔音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株洲县总体规划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相应措施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厂界外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能达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经环卫部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产生的污染物不会降低环境区规划要求。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或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根据情况提供解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22日。 株洲县渌湘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