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鸡良种繁育西南中心标准化蛋鸡示范养殖基地(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蛋鸡良种繁育西南中心标准化蛋鸡示范养殖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开展该项目的公众参与活动,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规划概况 (1)项目名称:蛋鸡良种繁育西南中心标准化蛋鸡示范养殖基地(一期)项目 (2)建设地点:丰都县龙孔镇大坝村、李家坝村;南天湖镇犁地坪村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育雏基地常年存栏量为18万只雏鸡;第一、二种鸡基地常年存栏量各18万只父母代种鸡。 二、环境影响与环保措施 1.废气 养殖场恶臭气体来源复杂,主要来源于鸡舍、污水处理中心等,属于无组织面源排放,主要由氨(NH3)和硫化氢(H2S)等物质组成。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各污染物小时浓度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各敏感点的污染物最大小时浓度预测结果叠加环境现状监测值后,能够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正常排放时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采取的措施有:(1)及时清理鸡粪;(2)强化鸡舍消毒措施;(3)在厌氧反应设施设置气体收集系统,统一收集利用,既可以利用产生的沼气产能,又可以去除恶臭;(4)防护距离的设置;(5)及时消杀蚊蝇;(6)养殖场加强绿化。 2.废水 项目建成后污水主要来自于生活用水、鸡舍冲洗用水。 养殖场产生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后,采用格栅+沉砂+厌氧+物化预处理+好氧处理+后续消毒灭菌,最终处理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由污水泵将尾水提升至田间的储存池作为农田灌溉用水。根据调查,养殖场周边有足够的农田和园地 消纳尾水,废水采用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还田利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包括:鸡群叫声、鸡舍排气扇、水泵风机等。对项目建成后场内距离各厂界100m范围内的噪声源强进行叠加预测,预测结果可知,在排气扇、风机、水泵等噪声源尽量远离场界布置的情况下,项目营运期间,厂区的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同时,项目运营期其周边最近的环境敏感点叠加背景值后,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源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声环境功能,其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为了减少鸡只叫声对操作工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各鸡舍配套有自动给水、喂料系统,保证满足鸡只饮食、饮水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同时应减少外界噪声等对鸡舍的干扰,避免因惊吓而产生不安,使鸡只保持安定平和的气氛。选用低噪声排气扇。基座加装减震弹簧等降噪、减震措施。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及降噪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厌氧发酵池中沼渣、病死鸡只及防疫药物、员工生活垃圾等。 养殖场鸡粪日产日清,经干清粪收集后,外运至相关单位发酵有机肥;本项目中病死鸡只首先经检验检疫,适宜安全填埋的鸡尸在场内实施安全填埋,不适宜安全填埋的鸡只尸体送至重庆市病害动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5. 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养殖场建设前土地利用状况以耕地为主,并散布有少量草地和疏林地;项目建成后完全改变土地利用状况,转变为工业建设用地,失去其原有农田功能。因其功能改变也将带来一定的农业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将减少当地的人均耕地面积。同时尾水利用于农田可以提高土壤pH值,防止长期施用化肥导致的土壤酸化板结;可以提高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可提高土壤的碱解氮、速效钾、有效磷等养分含量;可以加强土壤酶活性,提高土壤中钙、镁等微量元素含量;改善土壤物理形状;提高作物对营养的吸收能力和土壤的肥力,保证作物有正常的生长环境。 养殖场建设对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本次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加大厂区绿化面积,对破坏的生态、植被给予绿化恢复,在厂区周围进行植树造林,补偿项目建设给当地周围生态环境带来的生态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蛋鸡良种繁育西南中心标准化蛋鸡示范养殖基地(一期)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十三五”规划要求。工程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设备,实现污染的全过程控制,使资源、能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工程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源和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对废物进行了资源化利用,工程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均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的实施不仅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对环境的影响能满足有关标准要求,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项目获得公众的一致支持。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拟定厂址上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若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要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该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受规划实施直接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规划建设实施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和网上公示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华裕耀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10楼1006室 联系人:苑亚宁 电话:17323753263 评价单位: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甲;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 联系人:檀工 电话:(023) 67873101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区旗山路252号 邮编:401147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