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存栏10万只蛋鸡新桥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文)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的相关要求,现将重庆市长寿区牧标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增年存栏10万只蛋鸡新桥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简述 重庆市长寿区牧标养殖专业合作社拟在长寿区八颗街道新桥村7组蛮子塘投资519万元,建设10万只蛋鸡示范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 9379.13m2(14.07亩),配套建设年产1728吨生物有机肥料的生产车间,养殖场内设置标准产蛋舍2 栋,以及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该养殖场采用国内最先进的养殖设备,自动集蛋,自动恒温,自动消毒,自动喂料及自动清粪等自动系统,大大减轻了工人劳动强度和鸡的感染各种鸡病的可能,完全按照绿色食品标准进行生产,极大提高了蛋品质量。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其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鸡舍、有机肥生产车间和厌氧处理池的恶臭气体。 恶臭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饲料中添加微生物剂减少恶臭及蝇虫,加强管理、喷洒防臭剂、及时清粪。有机废弃物发酵机安装配套生物除臭系统,使发酵机的恶臭气体经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厌氧发酵池和沼液存储池采用井盖密封;定期对鸡舍和厂区周边喷洒空气清新剂和消毒剂,降低臭气影响;评价预测养殖场恶臭排放能够满足标准要求,本项目正常排放时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鸡舍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 鸡舍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厌氧发酵池厌氧发酵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排风扇、鸡群叫声等,噪声级在65~90dB(A)范围。
本项目采取给鸡只喂足饲料和水、加强管理等措施,避免鸡只饥渴及突发性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在基础上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的产生的固废主要有:鸡粪、病死鸡、废弃包装袋、生活垃圾,以及少量医疗垃圾等。 拟建项目采用干法清粪,清除的鸡粪制成有机肥料;病死鸡采取修建安全填埋井的方式进行深埋处理;废弃包装袋全部由饲料厂家直接带回;生活垃圾量收集到垃圾箱内,定期外运由环卫统一处理;少量医疗垃圾送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年存栏10万只蛋鸡新桥养殖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十三五”规划要求,满足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要求。工程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设备,实现污染的全过程控制,使资源、能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工程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源和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对废物进行了资源化利用,工程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均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的实施不仅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对环境的影响能满足有关标准要求,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项目获得公众的一致支持。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拟定厂址上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若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要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该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受规划实施直接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规划建设实施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和网上公示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名称:重庆市长寿区牧标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94112569 地址: 长寿区八颗街道新桥村7组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区旗山路252号 邮编:4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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