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马赫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80套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项目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天津马赫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80套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项目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社会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天津马赫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80套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项目位于宝坻区经济开发区通唐公路北侧、天祥路东侧,项目总投资63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马赫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世福 电话:1380136651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中建大厦B 座1906室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7839997005 E-mail:44318796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②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③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④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⑤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⑥评价环境影响;⑦公众参与调查;⑧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建议。 主要工作内容:①工程污染因素分析;②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③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④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边主要村庄、企业及其事业单位等。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果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天津马赫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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