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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冠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热浸镀铝、镀铝锌暨18万吨彩涂板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制度,而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参与的目的是在让公众了解项目的类型、规模、建设地点、工程内容、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的前提下,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落实到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保扩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华冠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热浸镀铝、镀铝锌暨18万吨彩涂板技改项目 工程概况:华冠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会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镀锌钢板和彩涂钢板的生产,目前年生产镀锌钢板10.8万吨,彩涂钢板15万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拟投资13900万元在现有生产车间内进行年产50万吨热浸镀铝、镀铝锌暨18万吨彩涂板技改项目建设。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冠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0-6390888 地址:新会经济开发区华冠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方法:020-83510572,传真:020-83510365 联系人:陈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1808-1810室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⑴前期调研: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与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⑵报告编写:根据工程建设内容进行污染源强分析、影响评价等,针对污染源情况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综合分析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 ⑶公众意见征询: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将由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或者网站公示本项目的初步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以问卷调查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回应公众意见。 ⑷报告提交:提交环保行政部门审批。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⑵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影响的看法; ⑶对项目在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⑷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 ⑸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以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华冠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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