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莱德桑机械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压力容器(搪玻璃设备)生产线项目 和年产3500吨压力容器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写 本) 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Zhe jiang metallur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sign & research Co.,LTD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1号 2013年04月 目 录
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浙江莱德桑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建立于2000年6月,位于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城南东路28号,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主要生产仓式输送泵、储气罐等各类压力容器、封头等产品,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大仓泵(属压力容器)生产企业,公司已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根据龙游县“二十五”规划,全力推进“四大攻坚行动”,为了推进企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改变,实施企业的二次创业,切实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此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压力容器制造条件及广泛的市场资源,在扩大现有市场、急需扩大现有场地的基础上,又通过对市场的广泛调研,新增化工、制药、农药及其相关现代化工工业生产工艺所必需的搪玻璃压力容器,通过技术改造,向开发工艺技术要求高、市场紧缺的大型搪玻璃设备方向发展。于是决定投资17000万元,在龙游城南工业区征地70亩,实施年产1万吨压力容器(搪玻璃设备)生产线项目。2012年1月10日龙游县工业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了集体审议,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2012年10月17日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备案号330000121016024909A(本地文号龙经技备案[2012]44号)文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同时企业现有厂区总体比较拥挤,为了企业发展和生产综合考虑,将现有厂区碳钢材质的压力容器(表面需喷漆的压力容器)产品搬迁至新厂区,2013年4月9日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备案号330000130320031490A(本地文号龙经技备案[2013]21号)文对搬迁项目进行了备案。受浙江莱德桑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年产1万吨压力容器(搪玻璃设备)生产线项目和年产3500吨压力容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1.2建设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鼎新路以北,鸿运路以东地块。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东、南和北面为空地,规划为工业用地,西侧为鸿运路,隔路为浙江左开右开门业公司。距离项目最近居民点为距离项目北厂界约400米的横路祝村。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见图1.1-1。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33D.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3F9.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439.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43A.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44A.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44B.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45C.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45D.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46E.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47E.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47F.tmp.jp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49F.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4A0.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4C1.tmp.jpg 图1.1-1 项目周围情况及敏感点分布图 1.3工程概况1.3.1项目投资:年产1万吨压力容器(搪玻璃设备)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6000万元(土建6400万元,设备7632万元,设备安装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0万元,预备费168万元,建设期利息800万元),流动铺底资金1000万元。年产3500吨压力容器迁建项目总投资1869万元,固定资产投资869万元(设备投资869万元),铺地流动资金1000万元。 1.3.2建设内容本项目征地70亩,建设2栋厂房和1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35257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生产辅助工程及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组成情况见表1.3-1。 表1.3-1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工程组成 | | | | | | 一层框架结构 144.54m×144.54m=20892m2 | 布置下料焊接工序、热处理工序、喷砂工序、搪烧工序、探伤工序、喷漆工序、组装工序、五金仓库、产品仓库 | | 一层框架结构 126.28m×96.48m=12183m2 | | | | 五层砖混结构 29.54m×15.24m×5=2150m2 | | | | | | | | | | | 喷漆废气处理设施2套,焊接废气处理设施1套,喷砂废气处理设施1套。 | | | | | | | | | | 1.3.3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为搪玻璃压力容器和普通碳钢压力容器,其中搪玻璃压力容器为企业新增产品,普通碳钢压力容器为现有产品(从老厂区搬迁至新厂区),具体各产品规格及产量情况具体见表1.3-2。 表1.3-2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本项目实施达产后,新厂区生产规模为年产压力容器(碳钢材质)13500吨;老厂区生产规模为年产压力容器(不锈钢材质)1500吨,封头2000吨;全厂总的生产规模为年产压力容器、封头等产品合计17000吨。 1.3.4生产工艺本项目主要包括三部分生产内容,一块为老厂区普通碳钢压力容器搬迁至新厂区生产,一块为新增的搪玻璃压力容器产品生产,一块为搪玻璃压力容器产品购买厂家使用后破损的设备进行复搪生产。 每块生产工艺情况分别叙述如下: 1、普通碳钢压力容器 普通碳钢压力容器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3-1。 2、搪玻璃压力容器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搪玻璃压力容器生产工艺与现有压力容器生产工艺大体一致,主要增加量了筒身、封头内部喷搪瓷釉和搪烧工序,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3-2。 3、产品返修复搪工艺流程 由于搪玻璃本身质量问题及使用过程中各种外力、应力作用及化学腐蚀,极易造成搪瓷面脱落、爆瓷和穿孔等损坏,从而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损坏的搪玻璃设备一般返回产品供应厂家进行复搪,复搪后重新使用。 需复搪的搪玻璃设备首先要去除表面搪瓷釉,然后电焊修补受损部位,之后按照新产品生产工艺进行生产。返修工件的清洗将在进厂前由使用者自行完成,因此在本厂区内不生产清洗废水。返修工序见图1.3-3。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4D1.tmp.png 图1.3-1 碳钢压力容器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501.tmp.png 图1.3-2 搪玻璃压力容器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502.tmp.png 图1.3-3 产品返修复搪生产工艺流程图 1.2.5总图布置及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征地70亩,整个厂区大致呈长方形,厂区内布置2栋厂房和1栋办公楼,办公楼位于厂区东南角,厂房一为生产车间,主要布置下料焊接工序、成型工序、搪烧工序、热处理工序、喷砂工序、喷漆工序、探伤工序和组装工序;厂房二为五金仓库、原材料仓库和部分下料焊接工序。办公楼及办公、食堂、倒班宿舍等功能为一体,布置在生产区的侧风向。整个厂区各功能区及车间内布置合理。 浙江莱德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压力容器(搪玻璃设备)生产线项目和年产3500吨压力容器迁建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和产业布局的要求,同时也符合国家及浙江省有关产业政策,对周边的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在落实了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选址可行。
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2.1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2.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城南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各评价因子中PM10日均值浓度、SO2和NO2小时值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区域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值较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选用2.0mg/m3标准值。区域环境质量良好,能满足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 2.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纳污水体衢江龙游河段2011年各监测断面指标均达标,能够满足《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目前衢江龙游河段水质能够满足Ⅲ类渔业用水区要求。 2.1.3噪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拟选场址各场界昼夜声环境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目前该区块声环境能够满足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2.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建设项目各类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具体见表2.1-1。 表2.1-1 项目评价范围 | | | | | | | 以生产车间中点为中心,长5km,宽5km,面积25km2的矩形区域 | | | | | | | | | | | | 大气风险范围为距离源点3km范围;地表水风险范围纳污河段排污口上游500m,下游5km | | | | 根据HJ 610-2011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简要分析,重点明确防治措施 |
第3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3.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3.1.1污染物类型项目营运后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汇总情况见表3.1-1。 表3.1-1 项目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汇总 3.1.2污染物排放汇总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如表3.12所示。 表3.12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括号内为纳管排放量,括号外为最终排入环境量。 | 3.2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3.2-1。 表3.2-1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情况 (2)水环境主要保护目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纳污水体衢江,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3)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 环境噪声保护目标为厂界及厂界外200米范围内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评价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 3.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3.1大气影响分析 在各污染源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排放的烟粉尘(PM10)、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的地面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见表3.3-1。地面日平均浓度贡献值评价结果见表3.3-2。根据预测结果,拟建项目排放的PM10、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贡献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浓度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表3.3-1 评价区内各污染因子小时平均浓度贡献值最大值 表3.3-2 评价区内各污染因子日平均浓度贡献值最大值 拟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各关心点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远远小于10%,PM10、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贡献值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浓度要求,对各敏感点影响较小。 3.3.2废水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技改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188吨/年(10.6吨/日),目前工业区废水已纳入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出水水质能满足“龙环(2011)19号”文件规定的相关纳管标准(即CODCr500mg/L、NH3-N30mg/L)。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出水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项目废水量约为10.6t/d,仅为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的0.05%,因此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可容纳本项目废水,项目废水完全可满足纳管要求。 3.3.3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计算,在通过合理布局和采取隔声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由于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周围敏感点均在400米以外,声环境相对不敏感,因此项目实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3.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4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项目拟采取的污染物防治措施汇总见表3.4-1。 表3.4-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 | | | | 设置专门的焊接区,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净化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 | | 设置密闭式喷砂房,配备布袋除尘器,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后15米高空排放。 | | | 要求企业设置密闭式的调配室和喷釉室,负压收集尾气经排气筒15米高空排放 | | | 设置相对密闭式喷漆室和晾干室,喷漆室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器净化处理和活性炭净化装置吸附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晾干室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器净化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 | | | | | |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置一个雨水总排口和一个污水总排口,另外要求企业在围墙外纳管前设置废水采样井, | | | 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隔油池等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 | | | | 车间内设备应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厂区中央。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的风机、喷砂设备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并在风机座基础减震,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风机进出口管路加装避震喉,对风机安装隔声罩或在进风口安装消声器。 | | 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做到文明生产。 | | | 金属边角料、焊接废料、废钢砂收集后出售给金属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质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厂卫生填埋处理。 | | | 厂区内设置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固废台账及转移联单等制度。 | 3.5环境风险预测评价本项目原辅材料中的乙炔为易燃气体,油漆及稀释剂全部为溶剂型油漆,油漆及稀释剂中含有多种易燃、可燃物质,因此油漆及稀释剂为易燃物质。 另外X射线装置为含有放射性物质,释放出来的X射线对接触人员身体有一定的伤害作用。 3.5.1风险防范措施为减少事故发生概率,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具体如下: 1.危险化学品仓库贮运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应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应严格按照《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等标准、规范实施,原料分类、分区贮存,并制定申报登记、保管、领用、操作等严格规章制度。 (1)要求供应商提供国家标准规定的容器盛装所采购的原料,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所采购原料的安全储藏、搬运、使用等的相关文件; (2)危险化学品需有专门库房储存,化学品库房耐火等级应符合国标(GB J16-87)相应标准要求; (3)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消防栓、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等,严禁使用海龙型灭火器),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 (4)进入仓库的人员、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拖拉、倾倒和滚动; (5)库房内化学品小量泄露时用砂土吸附,少量残余用大量水冲洗,清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对于大量液体发生泄漏时,先必须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应急人员应戴防尘面具或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腐服,再设法对泄漏液进行回收,在不能回收时需要用大量的水冲洗,冲洗水排放事故应急池,不得排入雨水管道。 2.生产过程安全防范措施 (1)必须加强设备维护。相关工作间设置有效泄爆或隔爆装置;重点危险工序的生产设备与操作人员存在的工序之间应设置防止爆炸碎片飞散的设施。 (2)制定危化品使用、操作规程,要求员工严格要求规程操作。 (3)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危险岗位的操作工,必须按规定经过安全操作的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单独上岗。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条件。 3.“三废”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 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测和维修,减少废气事故排放的危害性。 3.5.2事故风险应急预案(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2)设置事故报警通知机制; (3)常备应急器材和应急资料; (4)设立应急监测与救护机制; (5)设立危险警报的解除与生产复原机制; (6)设立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3.5.3结论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主要是原料燃烧爆炸事故和废气处理设施事故排放事故,具有潜在事故风险。企业要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3.6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性分析根据“三同时”原则,建设项目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设施,必须与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保投资212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1%。 企业的年环保运行费用63.4万元,项目年总产值为19200万元,年环保运行费用占年总产值的0.33%。 环保设施的投入和正常运行,不仅有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而且有益于当地环境的改善,有利于本厂职工及其周围人群的健康。 3.7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建设主要的环境经济损失表现在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及运行费、事故性排放情况下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以及周围企业可能承受的污染损失、企业罚款、赔偿、超标排污费的缴纳等,虽难以对其进行准确定量,但只要企业强化管理,因事故性排放造成的损失将成为小概率事件,因此其损失费用总额不会很大。 本项目采用先进生产工艺,选用国内最先进的生产设备,减少生产过程污染物的产生量,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均进行有效的治理和综合利用,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使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的程度。 3.8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 3.8.1环境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三同时”的管理条例。在项目筹备、实施、建设阶段,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并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污染处理设施能够和生产工艺“三同时”,和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做到与项目生产“同时验收运行”。 2、建立报告制度。对排放的废水等污染物实行排污许可证登记,按照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排污月报制度。 3、健全污染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保证处理设施能够长期、稳定、有效地进行处理运行。净化设施的操作管理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的范畴,落实责任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运行经费、设备的备品备件和其他原辅材料。制定各级岗位责任制,编制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 3.8.2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的监测计划包括两部分:一为竣工验收监测,二为营运期的常规监测计划。 竣工验收监测:建设项目试生产3个月内,公司应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要求有验收权限的环保监测站对项目环保“三同时”设施组织竣工验收监测,监测方案由相关环境监测站确定。 营运期的常规监测:主要是对项目污染源的监测。具体监测计划如下: 1、废水监测 监测点位:污水总排放口。 监测项目:废水量、pH、CODCr、NH3-N等。 监测频次:每半年一次。 2、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见表3.8-1。 表3.8-1 废气污染源日常监测计划表 3、噪声监测 监测点位:厂界东、南、西、北各一个点。共4个监测点。 监测项目:连续等效A声级。 监测频次:每半年一次。
第4章 公众参与4.1环保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8]55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闻讯。 本次环评于建设单位于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分别在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高仙塘村、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横路祝村的信息公开栏张贴了;于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10日分别在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高仙塘村、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横路祝村信息公开栏张贴了第二次《公告》。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及当地环保局未接到村民和有关单位的来电、来函,公示照片及相应证明见附件。 4.2公众调查情况 4.2.1调查方法 此本次公众参与主要以张贴公告、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在公告、公众调查表中列出了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预计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等。 为了真实客观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根据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发放调查表,以达到公正、不带有调查者倾向和个人感情的目的。在调查表格的设计中,选择了与公众关系最密切及敏感的问题,为方便公众,回答问题多用选择打“√”的方式进行。 4.2.2调查内容 ⑴对现有环境质量状况的满意程度? ⑵认为目前该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⑶您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⑷ 您对浙江莱德桑机械有限公司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⑸您本项目的建设最担心的环境污染(可多选)? ⑹您认为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⑺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 4.2.3调查对象 本次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格共发放50份,团体单位表格共发放20份。团体调查对象主要为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高仙塘村、横路祝村和园区内本项目附近的企业。个人调查对象主要为高仙塘村和横路祝村村民,以及附近企业的员工。 4.2.4调查结果分析 Ⅰ、个人调查结果与分析 本次个人调查表格共发放50份,实际回收50份,回收率为100%。通过对个人调查表的统计,统计结果具体见表4.2-1。 表4.2-1 个人公众调查结果汇总表 Ⅱ、团体调查结果与分析 本次团体单位调查表格共发放20份,实际回收20份,回收率为100%。通过对团体单位调查表的统计,形成如下意见与建议,统计结果具体见表4.2-2。 表4.2-2 团体公众调查结果汇总表 4.3公众调查小结 从总体上看,被调查者对浙江莱德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压力容器(搪玻璃设备)生产线项目持支持态度,但是公众非常关心项目实施所带来的废气影响。环评要求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还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群众生活质量和工作条件,提出项目的实施关键要落实其环保治理措施,做到污染源达标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要求相关部门督促和加强环保治理工作,确保环保治理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对本项目进一步作宣传,以取得更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遵守国家有关政策,以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5章 境影响评价结论5.1 结论浙江莱德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压力容器(搪玻璃设备)生产线项目和年产3500吨压力容器迁建项目位于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项目选址符合龙游县生态环境功能规划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各功能区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其功能区规划要求;总体上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中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第6章 联系方式(1)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以能 电话0571-85125161 邮箱地址:allenyuan@126.com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94号20楼 邮编310007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莱德桑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建山 电话 18905705929 地址: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城南东路28号 邮编32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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