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梅市口路(玉泉路~长兴路)道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项目概况: 1、梅市口(玉泉路~长兴路)市政道路工程位于丰台区中北部地域,是梅市口路的一部分,建设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中压燃气工程、次高压燃气工程。 2、项目实际东起玉泉路,西至长兴路,下穿丰沙铁路,上跨五环路及永定河,平交郭庄路,穿越山丘后至终点,全长约8.5公里。该道路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红线宽50~60米(高架车站处60米),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 3、2009年10月北京国道通公路设计研究院编写了《丰台区梅市口路(玉泉路~长兴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4、2010年,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丰台区梅市口路(玉泉路~长兴路)道路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市规函[2010 ]1363号);
5、2010年9月,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编写了《丰台区梅市口路(玉泉路~长兴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0年10月31日取得了《关于丰台区梅市口路(玉泉路~长兴路)市政道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丰环审字[2010 ]0525号)。6、项目整体工程于2012年4月21日开工建设,于2013年4月27日建成通车投入试运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7、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需查清该段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该段公路在建设和试运营期间实际采取的环保措施,并对采取环保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以便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和减缓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8、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市劳保所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北京市劳保所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在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大力支持配合下,对公路沿线的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委托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对公路沿线的噪声敏感点进行了现状监测,同时认真听取了当地群众的意见,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是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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