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市宁湖综合农贸市场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市宁湖综合农贸市场 建设地点:宁湖小区入口处 建设单位:安宁展华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环评单位: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一期建筑面积为7682.72m2,包括农贸市场和三个商业区,农贸市场设有8个水果铺面、6个清真铺面、4个水产铺面、4个活禽铺面、5个冻品铺面、2个水发铺面、4个干货铺面、2个腌腊铺面、2个酱菜铺面、4个粮油铺面、4个熟食铺面、4个面食铺面、4个豆制品铺面、12个蔬菜摊位、12个鲜肉摊位,商业区经营餐饮、酒吧、小型超市;现位于安宁市宁湖小区旁的农贸市场拆除并改造为停车,作为二期项目。二期建筑面积1164.53m2,包括停车场和配套设施用房,停车场设有18个公交车车位、68个机动车车位、232个非机动车车位和2个无障碍车位。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1)商业区涉及餐饮的商铺,商铺产生餐饮油烟经抽油烟机分离油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环评建议每2~3个商铺设置一个独立内置烟道。具体情况根据商铺需要设置,但必须保证每个商铺产生餐饮油烟都通过排气筒排放 (2)标准化农贸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房的垃圾应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水环境防治措施 (1)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2)项目区隔油池、化粪池应定期清掏,防止废水溢出。定期检查项目区所在片区的雨污分流管道,确保暴雨天气雨水管道不堵塞。 (3)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地面清洗水通过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他废水进入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5)表1A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安宁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声环境防治措施 (1)禁止在市场内使用高音喇叭进行贩售经营,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较大噪声影响; (2)合理安排农贸产品运送时间及运营时段; (3)在柴油机发电机房设置减震垫。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产生的垃圾应严格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堆放在指定的位置; (2)加强宣传,提倡使用环保购物袋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5月10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安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安宁市环保局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安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6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市宁湖综合农贸市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安宁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传真:0871-68697246 0871-68782165 通信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宁湖大厦9楼903室 邮编:650300 附件:《安宁宁湖综合农贸市场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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