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经十八路等4条路道路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经十八路等4条路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项目投资:1862.19万元 建设规模:设计时速20km/h,主要新建新经十八路、新纬十八街、新经五路、新经六路,总长1928.87m。 二、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庆路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邢科长 联系电话:18104850486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邮政编码:750000 传真:0915-4107721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该项目对环境的污染主要为交通噪声和交通扬尘。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针对本项目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产生废土石方运至指定地点;对噪声的控制主要降低车速、禁止鸣笛、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减速带;施工设计要尽量采取少占地、少破环植被的原则,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尽量减少耕地占用面积;对因工程需要而开挖的料场应及时进行绿化;施工过程中开挖表土与生土分开堆放,顶部要拍实,在土体边坡外侧坡脚采用草袋拦挡;绿化美化;在路基两侧,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运行期对工程所采取的生物措施应加强养护管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以增强地区交通运输能力,增加当地税收,提高本地区的人民生活水平,对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显著。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工程兴建的社会、经济效益十分显著,但工程兴建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对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落实工程设计及本评价所提出的噪声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后,可以使工程建设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免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到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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