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160万平方米抛光砖、墙地砖建设项目变更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依据《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160万平方米抛光砖、墙地砖建设项目变更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其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委托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160 万平方米抛光砖、墙地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并于同年9月取得了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的批复。原项目规划建设6条抛光砖、墙地砖生产线,目前已建成4条,并配套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已建成生产线产能约1440万平方米,并通过了环保主管部门的竣工环保验收。随着陶瓷建材市场需求的变化,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拟对原规划的5#及6#生产线进行变更调整。5#生产线的产品规模由360万平方/年抛光砖变更为300万平方/年薄板砖,相关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均发生变更;6#生产线的产品规模由360万平方/年抛光砖变更为420万平方/年抛光砖,工艺不变,部分关键设备发生变更。同时,项目拟逐步对喷雾塔及窑炉的燃料进行变更,喷雾塔的燃料由水煤浆变更为煤粉,窑炉燃料由水煤气变更为天然气。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废水:球磨车间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球磨车间;抛光废水经多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抛光工序;喷雾塔及窑炉烟气治理废水经处理调整pH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源潭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②废气:煤仓原煤筛选的粉尘废气使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喷雾干燥塔产生的废气采用SNCR+布袋除尘+脱硫塔进行处理;压机粉尘废气采用静电除尘、滤筒除尘器及布袋除尘器处理;窑炉废气进入脱硫塔进行处理,薄板生产线窑炉废气单独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经处理,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高噪音设备采用减震降噪设施、厂房围蔽等,经治理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④固体废物:原料废渣全部回收入球做底料;除尘器回收粉尘、废水处理回收泥料、废砖坯回用于生产;煤渣交由附近砖厂作原材料使用;酚水用于制作水煤浆或者直接作为喷雾塔燃料燃烧;煤焦油出售有资质单位处理或者作为喷雾塔燃料全部燃烧;产品包装废纸外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废分类贮存并妥当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分析,项目变更后,采取清洁的管道天然气替代水煤气,有利于降低污染物的产排量,且采取各项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变更后营运将不会对水、大气、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从环保角度出发,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160万平方米抛光砖、墙地砖建设项目变更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的方式可联系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评过程中已经对项目周边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有关情况,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登陆网站(http://www.eiafans.com/thread-978618-1-1.html)下的公参公示栏目下载上述报告书查阅;如有必要,还可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其他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本项目所在地或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徐小姐 E-mail:xull@dongpeng.net 环评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环保大楼B座10-11层 邮 编:412000 电 话:13929811759 E-mail:619714832@qq.com 联 系 人:莫工 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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