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全本
一、项目概况
温州市龙湾中立皮鞋厂是一家专业从事皮鞋加工、销售的企业。选址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状元镇二期工业区(龙旺路8号),占地面积1962.79平方米,建筑面积3556.1平方米。设有生产车间和办公室等。
二、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皮鞋,本项目生产工艺为将外购的原材料进行裁料、缝制、夹包等流程,建成年产70万双皮鞋的生产线。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只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经标准排放口统一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后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成型流水线上方设集气罩装置,废气收集后经等离子技术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抛光机自带布袋除尘设备收集粉尘。 ③生产车间应加强通风,通风换气量应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确定风量,并建议以排风为主(下送上排)确定进风口和排风口位置。 ④为预防车间废气对车间操作工人产生的不良影响,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保持工作场所良好的工作条件,作业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戴手套、口罩和防护眼镜;操作完毕后要及时清理工具及残余材料。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②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 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④对集气罩、排风管道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如管道阻尼包扎工作、管道连接处采用软连接,管道与基础、墙体连接处加装减振垫,进出口处加装消音器),并在墙上进行加固,减少因风机噪声和管道振动引起的低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加强自身利用的基础上,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及时组织清运,最终达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 ②废边角料经回收后外售处理,胶类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③依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 温州市龙湾中立皮鞋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058911008
环评单位: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工 联系电话:0577-889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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