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姆动物医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 第3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托姆动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进行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托姆动物医院项目 项目位置: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290-5号 项目基本情况:托姆动物医院成立于2015年8月1日,位于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290-5号(1层的沿街商业网点)主要进行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平均每天就诊宠物病例3例。服务方式:门诊。项目设置诊疗室、药品室、化验室、手术室、X光机室、住院部,主要进行陆生动物诊疗和绝育手术。检测项目:犬瘟、细小病毒、冠状病毒、宠物生化检查全套、血常规、血气、显微镜镜检,病毒检测均采用试纸检测,血样制成试剂片,由仪器进行检测。诊所无宠物住院和宠物寄养,有宠物美容,无员工宿舍,不设置食堂。根据建设单位资料,诊所设一台X光机(建设单位已完成专项放射防护评价)。 二、现状环境评估结论 1、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为噪声;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医疗废水;医疗垃圾 2、环保措施 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就诊的动物叫声的噪声、污水处理设备中的水泵、空调室外机噪声等。项目生产设备基本无大型动力设备,噪声源强较小,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噪,经距离衰减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回用于泥砂搅拌用水。施工场地不设置食堂,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清运用于农肥,不外排。 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尽量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运输车辆按规章装卸运行,严禁超载。在认真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和《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医疗废水: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水,经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连同生活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海,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医疗垃圾:医疗垃圾为危险废物,储存于专用危废暂存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业处理。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市北区托姆动物医院 联系人:张庆莉 联系电话:1526526006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18653222718 电子邮件:874719916@qq.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内容已由建设单位确认无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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