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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明康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本项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大明康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揭西县河婆街道温泉大道西A1栋15至21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中大明康眼科医院拟设在揭西县河婆街道温泉大道西A1栋15至21号,租用场地装修成医院,投资2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470m2,建筑面积约3000m2。床数50张,项目医务人员60人,预计日门诊量200人次,诊疗科目包括有白内障科、青光眼科、斜视与小儿眼科、眼外伤科、麻醉科、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科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大明康眼科医院 地 址:揭西县河婆街道温泉大道西A1栋15至21号 联 系人:蔡劲鸿 联系电话:1382206158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华恒基业野生动植物专用标识技术服务中心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05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西院21号鸟环楼 联 系人:王志增 电 话:(86)10-62889566 邮 箱:hpzx@caf.ac.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信息公示―→制定评价方案―→资料收集与分析―→环境监测―→编制报告书―→公众参与调查―→修改报告书―→报告送审及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 在评价范围内环境现状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以预防或减轻项目对周围环境的不良环境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内及周边村民及与本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征求主要事项为: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建设对周边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期限 (1)以电话方式提出意见或发送电子邮件(需要留下详细地址、身份、联系方式)。 (2)递送书面意见(需写明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可当面递送或邮寄递送,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中大明康眼科医院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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