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广顺新能源49.5MW风力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落实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环文)[2015]46号)的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开封广顺新能源49.5MW风力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站址位于开封市通许县练城乡阎台村西侧,新建110千伏升压站,主变容量1×50MVA,占地面积6120m2。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封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开封市通许县 联系人:顾经理 联系电话:1773750459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号8层A-01号 电话:0371—86155881 传真:0371—66322551 邮箱:hnzdhbkj@163.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本次评价工作分为准备阶段、现场工作阶段、报告表编制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准备阶段 评价机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确定各项评价工作等级,进行项目公示。 (2)现场工作阶段 评价机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环境现状监测与类比调查;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报告编制阶段 工程分析及项目调研;数据处理分析计算、资料汇总;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可能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论证及预测;对项目进行公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提出环保措施及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工程所在地或者与本工程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或者关心本工程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工程附近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本工程有关环境信息公开后,可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实名反馈意见,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 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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