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乾安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以便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乾安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工程简介 本项目道路建设项目为新建夜光东路,具体工程规模如下: 道路工程:改建道路全长1390m,新建行车道面积:17286.5m²、新建人行道面积:12133.9 m²;行道树:528棵; 给水工程:敷设DN250给水管线700m、DN200给水管线719m; 雨水工程:敷设DN1000雨水管线1148m、DN400雨水连接管线399m、DN300雨水连接管线56m; 污水工程:敷设DN800污水管线844m; 供热工程:敷设供热管线D630×8:2776m; 燃气工程:敷设燃气管线长度为1451m; 照明工程:安装路灯共80套、供电电缆(YJV22-5×16)长度为:2775m。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乾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爱国 0438-8775777 四、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618号 联系人:胡莹 联系方式:0431-85611493 Email:dbyyjshp@163.com 五、主要环境影响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⑴环境空气 施工期空气影响分析表明:施工期空气污染主要是土石方工程、道路施工和车辆运输时所引起,但其影响是短暂的,随着道路的竣工运营,施工期影响随之消失。通过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使其影响和污染降低到有关标准允许范围之内。 营运期:由预测可以看出CO和NO2的浓度贡献值均较低,道路运行后道路红线外大气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⑵声环境 施工期:机械对周边区域一定距离内的声环境产生影响,尤其是夜间噪声影响范围较大,达标距离大于昼间。但施工期较短,因此,施工期声环境影响相对较小。 营运期:夜光东路4a类区营运期内昼间全部达标,夜间近期、中期、远期达标距离分别为:5m、8m、11m;1类区营运期内昼间近期、中期、远期达标距离分别为:16m、20m、24m,夜间近期、中期、远期达标距离分别为:30m、45m、58m。 本项目敏感点贡献值除夜光东路北第一排居民(冬藏街)营运期夜间全部超标外其余均达标;叠加环境背景值后,夜光东路北侧第一排居民(冬藏街)营运期夜间全部超标,南侧第一排居民(广场东)中远期夜间超标,其余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均达标。 由于道路两侧新建居民楼已经采用塑钢窗,有利于室内噪声达标,因此建议采取以下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措施并减少鸣笛;②建议新规划敏感点应在噪声达标范围内;③远期超标现象,建议预留环保资金。 ⑶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工人在施工期借助周边公共厕所,不另设防渗旱厕。养护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内,上清液用于施工作业面洒水降尘处理。妥当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有限。 ⑷生态环境 本工程施工地点在乾安县城区,项目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生态评价区域内为成熟城市环境,除城市绿地外,植被较少,生物多样性程度较低,且周边无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管线施工与道路施工同步进行,管道弃土及时回填道路,工程完工后,将增加区域绿化面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现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持有异议,请在10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乾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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