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评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中的有关规定,现对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本规划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述 规划目的:为适应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贯彻落实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战略部署,统筹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发展,有效指导抚松县城市建设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本规划。 适用范围:在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在开发区行政区域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和进行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从事城乡规划管理,必须符合本规划。 二、规划单位与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规划单位: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安丰华 联系电话:13904499412 通讯地址:抚松县松抚大街与银桦路西行150米 邮编:130000 环评单位: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金碧街253号 邮编:130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⑴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资料收集、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发展现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梳理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对规划发展目标、布局、重点发展方向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对规划实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预防与减缓规划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作出结论→报告书专家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上报环保主管部门→环保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⑵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发展现状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总结目前存在的资源和环境制约因素,结合本规划的发展目标、布局、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对规划实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进而提出预防和减缓规划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提出规划调整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您对本规划目标和内容的建议; ⑵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⑶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⑷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环评委托单位、规划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公式发布后10个工作日。 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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