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陆丰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陆丰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项目概况:陆丰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建设项目位于陆丰市东海镇城东大道34号。现主体用房狭小,难以承载当时的医疗需求。因此,项目拟扩建一栋内科大楼。项目总投资为10200万元,总占地面积5730 m2,总建筑面积29500m2。项目建成后,住院病床500张,医护人员增加20人,预计日门诊量3000人次。项目拟开设诊疗科目有:内科、住院部、手术室、ICU等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废水: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2、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和停车场汽车尾气等; 3、固废: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4、噪声:风机噪声、污水处理站水泵噪声、风机噪声、发电机噪声、社会噪声和停车场交通噪声等。 三、主要环保措施 1、院区内雨水收集系统由雨水明沟、雨水管组成,雨污分流。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起经院内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后排入城市下水管道,再进入陆丰市陆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最终排入坞坎港。 2、发电机房单独设置,发电机产生的燃油尾气由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池通过加盖,周围种植树木,减少污水臭味的影响。 3、将收集的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统一集中处置;医疗垃圾拟进行分类收集后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化粪池污泥经消毒后一起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减震、隔音措施等,使厂界噪声级达到昼间<60dB,夜间<50dB。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陆丰市人民医院 2、项目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660-8980333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环保局大楼B座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731-22323295 传真:0731-22323295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项目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该地址建设?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在此地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项目环保公告将至少公示十个工作日。自环保公告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工作日内,可向建设项目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看法。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陆丰市人民医院 信息发布时间:2017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