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本项目占地面积35760.72平方米。项目包含一栋办公楼和两栋仓库,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2880平方米,一号仓库10402.8平方米,二号仓库21794.58平方米、门卫31.5平方米、地下室651.8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黄金园街道桂芳村八形山组)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日为260天,生产班制实行白班一班制。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汽车尾气、考虑其排放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整个工地施工高峰期可达40人左右,生活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2m3/d。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m3/d。施工废水工程施工废水包括施工机械洗涤用水、施工现场清洗、建筑清洗、混凝土浇筑、冲洗废水等,这部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悬浮物浓度较大,但不含其它可溶性的有害物质;噪声:项目施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包括设备安装时钻机等设备的噪声,噪声级约为70-80 dB;固废:弃土(石)、废弃建筑材料及生活垃圾。施工期共产生建筑垃圾约为1430t,主要是丢弃的废钢筋、废木料、以及一些废弃的包装材料如塑料袋、包装纸箱等。其中可回收利用的应尽量回收,不能利用的由施工单位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场所统一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共计7.2t/a,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根据现场踏勘,建设项目场址地势较平坦,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回填于项目地势较低洼处,无剩余弃土产生。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输汽车尾气和运输扬尘、食堂油烟。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运输扬尘属无组织排放,环评要求每天定期对场地内洒水降低,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运输汽车尾气属无组织排放;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叉车运输货物时产生的噪声,及货物装卸过程中的噪声及临时性汽车噪声。根据类比监测,卸货噪声源强为70 dB(A),汽车噪声源强为65-70 dB(A)。固体废物:废弃包装材料经分捡后,无利用价值的送至地埋式垃圾站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处理,有回收价值的直接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送至地埋式垃圾站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处理。综上所述,项目污染物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保护目标环境质量仍能保持现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在建设方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2017年5月02日~5月09日。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沙市宇顺仓储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黄金园街道桂芳村八形山组 联 系 人:聂秋 联系电话:1380846076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4号(邮编:410000)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731-8553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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