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东大光伏一期、二期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为东大一期光伏电站和东大二期光伏电站所发电能的送出的需要,益阳大通湖东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拟建设湖南益阳东大光伏一期110千伏送出工程和湖南益阳东大光伏二期110千伏送出工程。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及项目环保主管单位的有关要求,现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要 湖南益阳东大光伏一期、二期110千伏送出工程包括2个项目,即湖南益阳东大光伏一期110千伏送出工程,起于明山110kV变,止于一期光伏110kV升压站;及湖南益阳东大光伏二期110千伏送出工程,起于东大光伏二期110千伏升压站龙门架,止于滨湖变220千伏变电站110kV龙门架。 湖南益阳东大光伏一期、二期110千伏送出工程新建线路总长度32.2km,新建线路均位于益阳市大通湖区。其中东大光伏一期110千伏送出工程中明山变出线段1.1km与明六线双回共塔,其余为单回路架设;东大光伏二期110千伏送出工程中,除滨湖变进线段0.3km采用双回路铁塔单回挂线外,其余为采用单回路架设。本项目所有新建线路均采用架空方式架设。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益阳大通湖东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文化北路 邮编:413207 联系人:陶园 联系电话:17712895566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69号 邮编:41000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类比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 (3)编制报告表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表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各阶段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3)环境质量现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和分析,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对预测超标的污染因子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的方式进行环境信息公示。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本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有生态环境、电磁环境、水环境、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影响等。 六、工程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线路尽量避开居民区,优化路径,减少或避免跨房,确保工程区域的电磁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线路在山区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并配合使用高低基础,减少土石方开挖量,施工时塔基坑在基础施工后尽量回填,少量施工临时道路在完成施工后尽快复耕或复植。 (3)实施垃圾分类收集。 七、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经过预测计算,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湖南益阳东大光伏一期、二期110千伏送出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工程是可行的。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信函等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实名提出公众意见。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将对公众意见作出采纳与否的说明。 特此公告。 益阳大通湖东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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