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源潭镇逢源大道市政道路工程(东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已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清城区源潭镇逢源大道市政道路工程(东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若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电话、传真、信件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清城区源潭镇逢源大道市政道路工程(东段)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位置:清远粤中(源潭)物流园起步区北侧,路线是东西走向,东起现状水泥道路,往西延伸,下穿广乐高速,西至规划路。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建设将完善物流园与源潭及清城区的路网功能,优化路网结构,及投资环境,同时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源潭镇乃至清城区的商贸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 建设内容:逢源大道为城市主干路,东起现状水泥道路,往西延伸,下穿广乐高速,分左右两幅,其中北侧道路总长为1151m,南侧道路总长1312m,设计时速40km/h,双向八车道,道路红线宽40m。启动区场地平整范围东鹏厂区西边施工便道道路口向西至项目规划中地中部,启动区场地平整面积约 5.0 万 m2,场地总填土方量为 20.5 万 m3。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历 联系人:吴仁志 联系方式: 0763-3929270 联系方式:0769-3638428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内容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善报告书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分析项目是否满足当地规划、环境规划要求等。 (3)环境影响现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3)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4)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向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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