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邵阳市佘湖山文化公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邵阳市佘湖山文化公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建设项目位于邵阳市双清区佘湖山生态新城北部,项目总投资为21843.72万元,公园总占地面积533900m2,包括已有的佘湖道观和玉清宫,公园新建内容包括入口广场、园林小品、管理用房、停车场、厕所等,配套建设化粪池、排水管网等。2017年8月动工建设,预计2019年8月正式运营。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西湖桥头西湖豪苑 联 系 人:王恩琦 联系电话:13973999699 三、环评单位 评价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佳天国际新城南栋32H 联 系 人:侯延满 联系电话:0731-84227890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建筑垃圾、水土流失及植被破坏。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活污水、机动车尾气、公厕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扬尘:主要采取土料露天堆存时苫盖,施工场地和车辆过往的临时道路采取洒水措施,涉外渣土车辆采用封闭车辆或加盖苫布,防止运输过程中遗撒,合理选择施工场地和施工运输道路等措施。 噪声:加强施工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高噪声设备隔声屏障,可大大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水: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固体废物:开挖土石方用作路基填方;土石方临时堆放处设置明沟,沉沙井,挡墙等,并及时压实,及时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渣土部门处理。 生态:施工进行前,应尽可能将树木进行移植,严禁随意破坏;设置截排水沟。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对公厕加强管理,周边设置绿化;对车辆加强管理,设置绿化。 噪声:加强管理,限制广场活动噪声与时间。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最终进入洋溪桥污水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资江。 生态:应加强绿化的维护与管理、加强对配套建设的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等管理,保证区域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的整体性。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虽然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所带来的影响,但影响不大。项目建设用地符合邵阳市的土地利用规划,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内,基本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因此,项目选址合理。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关心此项目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工程建设是否支持; (2)工程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 (3)工程建设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 (4)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5)对工程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公众参与方式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通过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采取电话、邮件和信函等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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