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清江煤炭矿务局孙家河煤炭经销站码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 受湖北长阳清江煤炭矿务局孙家河煤炭经销站委托,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湖北长阳清江煤炭矿务局孙家河煤炭经销站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湖北长阳清江煤炭矿务局孙家河煤炭经销站码头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都市孙家河太保湖村 工程投资:211.35万元 建设单位:湖北长阳清江煤炭矿务局孙家河煤炭经销站 二、项目概况 湖北长阳清江煤炭矿务局孙家河煤炭经销站码头项目位于湖北省宜都市孙家河,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1°30'52.96",北纬30°22'16.57",项目西侧临西华公路,东侧临长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装卸平台、后方堆场和仓库等主体工程和供电照明、给排水及消防、通信、建筑、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年煤炭运输量为30万吨。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废气: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堆场粉尘和装卸粉尘。 (2)废水: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污水。 (3)噪声:噪声主要是由推土机、单斗机、皮带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港区员工生活垃圾和机修车间产生的废机油、废抹布。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对项目煤堆场进行整改,设置遮挡棚,使项目堆场形成封闭存储形态;对项目煤炭输送带进行全密闭措施;对项目装卸码头设置围挡墙、防尘网和喷洒抑尘剂等措施;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量较少,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5-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水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旱作灌溉;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污水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防尘喷洒用水,项目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 (3)固体废弃物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港区员工生活垃圾和机修车间产生的废机油、废抹布。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设置的垃圾桶等收集装置,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产生的废抹布、废机油由专门铁桶收集储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废渣能达到零排放,故本项目废渣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4)噪音治理 主要是由推土机、单斗机、皮带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隔声、吸声等措施处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加快该地区经济建设的步伐,解决该地区的部分就业问题。项目的建设虽然产生一定的污染物,但各污染源均进行了必要且有效的污染物防治措施,经过治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而其排放量有限,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该项目从环境角度看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长阳清江煤炭矿务局孙家河煤炭经销站 联 系 人:龚总 联系电话:13872568193 (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834-2166500 通信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喜德县光明大道430号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湖北长阳清江煤炭矿务局孙家河煤炭经销站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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