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七一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30000吨/年天然矿泉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甘肃七一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30000吨/年天然矿泉水生产线项目位于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康乐镇隆丰村。本项目征地面积为144000㎡,建设用地占地面积为56000㎡。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注塑车间、取水井、综合服务区、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两条容量分别为330ml和500ml的瓶装水生产线,二期新增两条容量为4L大桶水生产线。
二、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工人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另外,施工阶段在临建区设置1座容积为10m³的沉淀池,污水回用于泼洒降尘。
运营期生活废水经过管道收集后排入到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修建一座容积为10m³的冲洗废水沉淀池,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考虑到项目区冬季绿化用水量较少,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设置一座容积为100m³的污水暂存池,污水暂存池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生产废水不会排入周围海牙沟地表水体,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废气来源,主要是扬尘和施工机械、交通运输工具产生的尾气。经过采取环评中要求的防护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该影响随着项目施工结束而结束。
本项目厨房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吹瓶工序产生少量的废气经过自带的排气筒排放至屋顶自然排放,激光扫码烟雾经过烟雾净化器处理,天然气锅炉废气设置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注塑车间有机废气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短时间内仍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其影响随着项目完工而结束。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较大噪声影响的设备主要为反冲洗泵、取水泵、循环水泵、空压机、装箱机、开箱机等运行过程中的电机噪声,声源均布置于厂房之内,防止噪声远传,同时对厂房开窗设置隔声玻璃,通过采取隔声、消声措施,经建筑物墙体隔声后,噪声大大减缓,对隆丰村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弃滤料(石英砂)、滤膜以及吹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瓶胚等均为一般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一起定期清运至肃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项目设置一处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通过机械脱水、除臭后拉运至周边建材企业用于建材生产。
(5)生态环境影响
目开发建设对保护区水源涵养功能影响较小,不会对保护区的生态多样性造成明显的破坏,对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及其自然生态系统影响较小。因此,保护区的生态功能不会发生改变。项目建设将导致评价区域内生态系统生产力及生物量有所减少,开发过程中会对项目去进行生态恢复,对自然体系生产能力的影响是评价区内自然体系可以承受的,不会发生严重的植被退化问题。
三、环评报告主要结论
甘肃七一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30000吨/年天然矿泉水生产线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预防、减缓、控制和恢复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实施达标排放,运营期产生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均可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加以恢复;公众参与受访者均支持该项目的实施。本次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减缓各种不利影响,在充分保证环保投资的前提下,可使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22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甘肃七一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30000吨/年天然矿泉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补充信息,可于2017年5月22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咨询。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㈠建设单位:甘肃七一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
㈡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隆丰村
联系人:刘德刚 联系电话:15209360012
六、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8119468966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7号
甘肃七一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
2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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