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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西宁市北川河排洪渠路(金溢路—纬四路段) 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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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宁市北川河排洪渠路(金溢路—纬四路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西宁市城北区金溢路—纬四路段
   项目概况:西宁市北川河排洪渠路(金溢路-纬四路段)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3.9km。其中,排洪渠路西岸道路全长3295.81m,排洪渠路东岸道路全长649.187m;跨北川外河桥梁一座,桥长约60m,跨深沟桥梁一座,桥长约16m。本次工程为西宁市北川河片区排洪渠路(金溢路-纬四路段)的道路工程、道路附属工程(交通、绿化)、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海绵城市设计、道路照明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3941.16万元,所需资金全部为自筹。
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为 6 个月,施工期间环境污染因素主要为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
    1)施工废气控制通过采取减少露天堆放、定期洒水和加强管理等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沥青烟、车辆尾气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本项目施工噪声影响具有短期、暂时和局部路段等特性,且项目施工场地内有北川北村小区敏感目标,因此,通过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设备养护、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加快施工进度等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3)本项目施工期各类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在采取收集、处理、回用等措施后,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4)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在采取集中收集、合理回收利用和处置的情况下对环境影响很小。
    5)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道路占地及路基开挖、路面铺设、取土等工程行为对土壤的影响及引起的水土流失。
    6)本项目建设投资、采购以及吸纳劳动力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贡献作用,项目施工对区域交通通行不会产生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均属暂时性影响,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上述影响也将随之消除。
三、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道路建成营运后,主要环境影响为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根据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在道路红线以外环境空气中 CONO 2 预测浓度均不超标,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营运后,昼夜噪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 2 类标准(昼间 60dB、夜间 50dB)的噪声达标防护距离为 26m。因此建议各路段噪声防护距离范围内,临路首排不宜规划建设学校宿舍楼、教学楼,医院住院楼、门诊楼及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
    3)生态与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营运期本项目道路对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均体现为正面的有利影响。四、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结论
1、临时工程布置建议
本项目将设置临时工程,临时占地总面积为 1000m2,占用项目沿线的弃荒地,主要为施工营地。施工期间注意合理规划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注重场地内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扬尘等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施工扬尘防治问题,制定和落实相关扬尘污染控制制度,并进行定期洒水;按照可研设计,使用商品混凝土;粉粒料、渣土密闭运输,堆存须用彩料布遮盖;车辆进出工地时必须用高压水泵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入道路。
2)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免夜间施工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加强现场管理,减少人为原因引起的噪声污染;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区等生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慢行。
3)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营地设置在排洪渠东岸空地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可排入北川外河污水管网后进入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将遣散,将不存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环境影响问题。施工生产废水全部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施工用水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严禁排入北川河。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及弃土渣,首先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清运至刘家沟垃圾填埋场。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所在地区地表植被稀少,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应放在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和减少水土流失。尽量将施工营地设置于施工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临时占地;环评建议,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大风天气挖填土方,土石方工程中减少露天堆放时间和定期洒水;道路防治区设置土质排水沟及沉砂池临时防护措施,临时堆料场防治区织袋装土挡墙和土工布覆盖。
3、营运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定期洒水,降低路面扬尘;粉状建材运输应压实填装,高度不应超过车斗防护栏,避免洒落,并采取加盖措施。
2)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地面交通噪声的监测,对环境噪声超标的路段提出噪声消减建议或要求,监督有关部门实施;夜间禁止鸣喇叭。
五、产业 政策、规划相符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属于城市基础设施中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为国家鼓励类项目。本项目符合《西宁市北川河综合治理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所反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为2017619日。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访,请谅解。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597107106
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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