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25镇安铁厂至茅坪(陕鄂界)公路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镇安县交通运输局委托长安大学对“S525镇安铁厂至茅坪(陕鄂界)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S525镇安铁厂至茅坪(陕鄂界)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S525镇安铁厂至茅坪(陕鄂界)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镇安县铁厂镇,与G345相接,向南经安泰村、银坪村,高峰镇,西口回族镇、茅坪回族镇,止于湖北关,路线全长46.337公里。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8.5 米,高峰过境新建段路基宽度 10 米,部分地形复杂的越岭段路段采用设计速度 3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7.5 米,项目估算总金额 45922.22 万元,平均每公里 991.05万元。本项目建设期为2018-2019年,工期1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镇安县南新街12号 联系电话:0914-5325661 联系人: 熊威 邮编:7115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436信箱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882 联系人:李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开展公众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问卷发放、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7、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8、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分施工期和营运期对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间接影响以及移民安置等因素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定性或定量的给出公路改建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大小;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对项目施工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的对策和措施,以协调公路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2)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请做出预测; (3)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4)修建该公路后,城市(区、乡)和土地规划方案将有所变化,请做出规划预测,并请对国土增值进行预测; (5)修建该公路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6)修建该公路对文物古迹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7)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信、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在公众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特此通告 镇安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