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规定,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000吨/年十溴二苯乙烷联产氢溴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如下,欢迎有关人士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8000吨/年十溴二苯乙烷联产氢溴酸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江西二街以北、大莱龙铁路以西、汉江西三街以南、潍城工业园以东,潍坊滨海绿色化工园区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4、建设规模:年产十溴二苯乙烷8000吨,联产氢溴酸15500吨 5、总 投 资:8512.0万元 6、建设性质:新建 7、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公司现有用地5000㎡,规划建筑面积14187㎡,其中生产车间13500㎡,真空平台570㎡,精馏楼117㎡。新购置反应釜、烘干机、离心机、物料储罐等生产及辅助设备455台套。 8、项目劳动定员52人,其中管理和技术人员7人,车间操作人员45人。 9、项目建设期为1年,计划2017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6月工程竣工并投入运营。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广大居民,尤其是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地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旨在了解您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污染状况的认识程度及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有关公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向环评单位索取 公众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 建设单位: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新成 1350646816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调查自2017年6月9日至6月18日。 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