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城县响山矿区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商城县响山石材有限公司河南省商城县响山矿区位于信阳市商城县县城西南部约19千米处,隶属商城县余集镇石板村辖区内。根据《河南省商城县响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0.035km2,开采标高为+330~+220m。全矿区设计利用储量为115.53万m3,回采率97%,可采储量为112.06万m3,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拟设计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11.11万m3/a),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10年。产品方案为建筑用原矿,直接销售到破碎站。主要建设内容为露天采场、工业场地、矿区道路以及临时堆土场。项目总投资437.5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对策 施工期:运输设备和基建机械等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染,对当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运营期:本建设项目采用露天开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因素有开采粉尘、爆破粉尘、矿石临时堆场粉尘、生活污水、地表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水土流失、生活垃圾、矿石运输过程中,可能对沿线的居民产生噪声影响。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治项目污染的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 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3) 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日期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商城县响山石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37031658 评价单位:洛阳青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9-65261919 商城县响山石材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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