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 为满足城市建设发展征地拆迁安置需要,根据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发改许投[2010]336号),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华清大道与和风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建造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92341m2,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筑密度15.7%,绿地率47%,总投资约5.6亿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06193688 联系人:单宇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5852800709 E-mail:w1978@163.com 联系人:王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事故风险、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预测、清洁生产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201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