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陶瓷厂大规格高档瓷质精工抛光砖生产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陶瓷厂大规格高档瓷质精工抛光砖生产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罗稳管理区,因生产需要,要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扩产升级技术改造。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陶瓷厂大规格高档瓷质精工抛光砖生产线扩产升级
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陶瓷厂选址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罗稳管理区。该项目占地面积41828.4㎡,厂房面积39246.4㎡,因生产需要,拟投资200万元,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将原有的4条210米窑炉不同程度地加长到260—280米范围内,再增加一条280米窑炉生产线及配套多台国内先进的力泰YP4000压砖机,在原有1套φ3.2m单段煤气发生炉和3套2-φ3.2m双段煤气发生炉的基础上,淘汰拆除原有的1套φ3.2m单段煤气发生炉,再新建造2套2-φ3.2m双段煤气发生炉及其配套除尘脱硫装置,在原有四座喷雾塔的基础上,新建一座PWT—5000型喷雾塔及其配套除尘脱硫设施,同时增加部分生产设备,对生产场所及物流仓库、电力设施等进行改造。预计增加160个就业机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描述:项目对周围的影响主要是粉尘、其次还有SO2、NO2、噪声等。 二、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陶瓷厂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西园 联系人:王厂长 联系电话:0757-88898699 (2)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邮编:510115)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20-83363613,传真:020-83377209 三、 环评工作程序和审批程序
环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高明区环保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具体描述为,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后,向高明区环保局提出申请, 并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高明区环保局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根据情况分别做出受理、补正或不受理的处理;环保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高明区环保局做出予以批准的决定。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问题1您是否了解项目建设的情况?
问题2项目建设后会给区域带来的整体社会经济效益?
问题3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您认为您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会变得?
问题4您认为该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
问题5您是否同意项目的开发建设?
问题6对防治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开发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您有什么建议?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打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表其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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