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 100012)
一、工程概况
包括项目名称,地理位置(涉及的行政区范围),建设规模(面积、工程组成、投资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特性指标),相关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流域规划,社会发展规划等)情况。
二、项目区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1、项目区自然地理特征(降水量,蒸发量,水系,自然保护区,自然和人工植被类型,动物区系,保护动植物名称、数量、分布,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等)。
2、项目区主要环境问题(水质状况,土地退化(如水土流失、沙漠化、盐渍化),过度放牧等)。
三、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
1、对区域水资源时空分配的影响。
2、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的影响。
3、对区域土壤退化(如水土流失、盐渍化、潜育化等)的影响。
4、农业种植结构变化产生的环境影响(如放牧、樵采压力,农业面源污染等)。
5、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与国家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分析。
2、项目实施后通过诸如渠系改造、节水灌溉等措施,生态用水的水量应有所增加,时空分布应更加合理。
3、通过项目实施,应增加生态保护用地,减少农业用地,不应新开荒地。
4、通过封育、渠系改造、节水灌溉等措施,应使区域内林草地面积增加,实现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土壤盐渍化的目标。
5、通过提高灌溉保证率,调整项目区农业种植结构,可以增加农民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人类活动(如放牧、樵采等)对自然环境的压力。
应综合考虑局部农药、化肥用量的增加与农田面积减少所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的变化,提出污染控制与达标排放的措施。
6、通过封育等措施,自然植被的覆盖度将提高,保护动、植物的数量将增加,可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增加,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生态治理、建设所选择的树(灌、草)种均应选择项目区的乡土种;经济林(草、作物)应尽可能选择当地已有的物种,以保证区域生物安全。
7、公众参与
给出公众参与调查结果,重点分析反对意见及反对理由,以及解决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五、评估结论
1、报告书编制质量(评价方法、评价结论、对大纲批复的执行情况,环保措施及相应经费预算的可行性等)。
2、对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结论。
从节水灌溉、调整农业种植结构、营建生态公益林等措施,可以实现……。工程的生态效益较高。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规定的各项措施后,工程在环境上是可行的。
若上述条款中有一项或多项否定结论,则应提出补偿修改意见或否定意见。
六、审批建议
1、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尽量减少对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防止施工道路、取弃土场对周围林木、植被、湿地、水体、地貌的扰动与破坏。临时占用耕地要实施分层开挖,保存熟土,分层回填,及时复垦。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营地、物料堆放场以及机械或运输碾压场地,做好生态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2、严格执行设计中的经济林草和作物种植面积与封育面积之比,以及草、灌、乔种植面积比例。优先选择乡土植物种,确保封育面积。
3、防止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扬尘对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造成污染,落实公路及便道定时洒水降尘的具体措施。运输道路须远离居民区并限定其行驶路线。
4、项目的实施单位应与当地环保行政主管和监测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施工期环境监控机制,积极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环境保护的责任,提高文明施工意识。
5、项目建成后,按年度或按近、中、远期,选点进行必要的生态监测和生态治理效果评估,内容包括节水效果、地下水位动态,土壤盐份及养分、封育区植被演替趋势,动物种类、数量变化等。
6、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群众的环境意识,使其自觉地做好环保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