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鑫磊采石场 年开采3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永州市零陵区鑫磊采石场年开采3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开采3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 工程概况:永州市零陵区鑫磊采石场年开采3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永州市零陵区大庆坪乡新路上村天源塘山,项目具体情况为:矿山面积为0.0194km2,根据其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矿权范围,鑫磊采石场核准的矿山开采范围由4个坐标拐点圈定,露天开采,开采标高:+325m-+265m,开采高度60m,本次设计利用储量为94.2万t,服务年限约为3年。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设计生产规模:年开采30万吨石灰岩。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永州市零陵区大庆坪乡新路上村天源塘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及分布情况图。 表1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所在地周边生态环境,含各类植物资源与动物生态环境;沿线运输道路两侧100m范围内的居民及生态环境 |
file:///C:/Users/zsr/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图1 项目敏感目标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凿岩、爆破、采装粉尘:本项目配备有洒水车,矿区采取湿式凿岩,同时在爆破前洒水,以减少钻孔、爆破、采装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破碎筛分粉尘:环评要求项目应对破碎站采取严格的除尘、降尘措施,对破碎机、筛分机及输送带均密闭处理,同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扬尘和尾气:评价要求:①装车时应将矿石装牢固,表面洒水,增加石料含水率,加盖篷布密闭;②项目内设置清洗平台,进出车辆严格进行轮胎清洗;③加强运输道路监管与维护工作,对于破损路面应及时进行修复;④矿区已拟配备一辆洒水车,评价要求由专人负责,定期对开采工作面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⑤项目必须使用尾气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严禁使用超标的车辆;⑥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以减少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⑦加强管理,及时对运输道路进行检测,对滑落到道路上的物料进行及时清理,对损坏路面及时进行修补,以提高运输效率。 2、水污染处理措施 车辆冲洗废水:项目新建1座容积为10m3隔油沉淀池处理,经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淋滤水:项目淋滤水均汇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剩余淋滤水经沉淀后排入东南面自然沟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周边林地农肥使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破碎过程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淤泥可用于建筑材料等;剥离物进入排土场堆存;职工生活垃圾定期送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基座、消音器等措施,对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及筛分机进行单体箱体密闭;爆破采用中深孔爆破,控制一次用药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逾期效果见表2。 表2 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逾期效果 类别
破碎设备密闭+袋式除尘器+15米排气筒;输送带密闭处理;
分类收集,定期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设挡土墙、截洪沟;及时巡查、修复;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爆破 五、征求意见对象、范围、期限、内容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征求意见对象及范围:本次征求意见对象主要为本次项目建设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范围内的居民、村委会以及相关团体; 征求意见期限:2017年6月10日-6月20日; 征求意见内容:应限于与年开采3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建设相关的环境影响;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意见应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于征求意见期限范围内送至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永州市零陵区鑫磊采石场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17775960581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大庆坪乡新路上村天源塘山 邮编:425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