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20万平方米玻璃门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年加工20万平方米玻璃门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年加工20万平方米玻璃门窗项目。 2、建设地址:宝丰县肖旗乡七里营村 3、建设单位:宝丰县宝润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占地面积:2544平方米,合3.8亩。 6、投资规模:总投资12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为12.9万元,占比为1.08%。 7、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办公室、仓库及环保设施。 二、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要求生产废水通过集水沟引至三级沉淀池内,经三级沉淀后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员工生活用水一起经污水预处理池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 (2)废气 项目采用加水磨边,不会产生粉尘。切割工序采用玻璃刀切割玻璃,产生的粉尘也较少。 有机废气经预测,项目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0.00072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mg/m3 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连接处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根据预测厂界及敏感点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其产生车间设置专门收集装置,分类收集、妥善贮存。 2)危险废物 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废啤酒瓶、塑料瓶及易拉罐、纸箱、包装废弃物等可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其它无利用价值的固废进行封闭式收集后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宝丰县肖旗乡总体规划。本项目对生产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均进行了治理并提出了要求,分析表明,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进行了有效处置。项目建设区域周边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项目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的基础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因此,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②项目投产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③对项目建设及其环保工作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信函、电话、面谈等方式及时反映有关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宝丰县宝润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宝刚 电话:13803757185 评价单位: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213811762 宝丰县宝润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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