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审批前,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州市钢田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广州市钢田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于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眉山村眉石路自编9号101。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总面积约700㎡,主要从事金属门喷涂及组装加工,年产金属门3600套。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①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废气:喷漆、固化及转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需加强生产管理和机械通排风,确保厂界达标。 ③固废:金属碎屑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理;粉尘定期清理后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活性炭、废油墨罐、废包装桶等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噪声:采用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防治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确保厂界达标。 ⑤风险: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废气事故性排放、可燃液体泄漏及由此而引发的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事故等。企业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础上,做好应急预案,则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选址合理;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较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可承受,项目建设可行。 四、联系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时间共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至6月26日(每天9﹕00-11﹕30,14﹕30-17﹕30)。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本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向相关单位联系索取有关资料,向相关单位反映或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四、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钢田门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眉山村眉石路自编9号101 联 系 人: 贺先生 联系电话:1892274922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高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高校教师村 联系电话:020-85211955 联 系 人 :谢工 建设单位:广州市钢田门业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6月13日
补充内容 (2017-8-18 10:04):
广州市钢田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要主要从事金属门的五金、喷涂、焊接、组装加工,年产金属门3600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