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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2025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安溪县龙门镇政府于2017年5月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开展安溪2025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现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1)规划范围:本次总规划面积2.73km2,规划范围北起美内村,南至龙翔南路,东至美卿村,西抵榜寨村。 (2)产业规划如下: 以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为主导,集仓储物流、专业市场、现代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新区。 (二)规划负责单位和联系方式: 安溪县龙门镇政府,联系人:李主任;电话:18805950793。 (三)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联系人:王工,电话:0591-28081888转2852,电子邮箱:563158596@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包括公众参与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产业园规划方案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项目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并对产业园发展进行回顾性评价,以确定产业园发展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项目区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 (3)对项目区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措施; (4)对项目区规划方案进行分析,提出规划方案调整建议; (5)分析项目区主要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6)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8)提出环境监测计划和跟踪评价方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现有项目区开发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2) 项目区开发已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 (3) 项目区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公众利益受影响的情况; (4) 项目区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对公众不利的影响类型和影响程度以及公众对影响的基本态度; (5)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产业园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福建福鼎工业园区管理处或环评单位。 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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