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年加工10000吨废塑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烟台东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吨废塑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烟台东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吨废塑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烟台开发区C-41小区 项目投资:300万 建设性质:新建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情况 本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方面。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生产工艺的废气。 生产工艺废气主要破碎废气和热熔废气。本项目的打磨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的处理措施后,有组织粉尘可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的热熔废气主要为聚乙烯热熔产生的聚乙烯(以非甲烷总烃计),聚苯乙烯热熔产生的苯、甲苯、苯乙烯,ABS热熔产生的丙烯晴,苯乙烯,丁二烯(以非甲烷总烃计),热熔废气经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措施后,苯、甲苯、丙烯晴、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苯乙烯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要求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 其中一般固废包括废旧塑料中的杂质、布袋除尘器截留的粉尘、废过滤网、废塑料渣、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包括吸附废气的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清运。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单独贮存,一般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修改单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无排放。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破碎机、造粒机、包装机等设备,噪声级一般在80~85dB(A)左右。设置在车间内的噪声源采取了相应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经监测可知,本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符合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的要求,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合理可行,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仍可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及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主要征求受工程影响的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好的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止工程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单位。 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至6月23日,欢迎各界群众热心参与。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建设项目场址周围3公里之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烟台东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盖永波 联系电话:13361392888 环评单位: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10-5654649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东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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