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昊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靖宇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靖宇县人民医院西侧 建设内容及投资:项目总占地面积1980㎡,总建筑面积4940㎡。建成后设置病床30张,形成日门诊接待能力100人次以上。该项目总投资为960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采取了严格科学的废水处理措施,使所排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对珠子河水质影响较小。 废气: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采取封闭处理,能够有效的避免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恶臭气体采取活性炭吸附除臭,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院界各监测点位噪声值均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于该医疗垃圾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运送处理;检验废液、污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废物,由市政环卫统一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构成影响和造成二次污染。 因此,本项目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该项目的实施不会新增环境问题,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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