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印染加工6000吨纺织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高阳县野王王强染厂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高阳县晋庄乡野王工业开发小区,高阳县野王王强染厂厂区内。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50万元。
(6)主要技改内容:淘汰漂染机10台、燃煤蒸汽锅炉1台、水膜脱硫除尘器1台。购置巾被漂染溢流染色机10台、烘干机4台;购置棉纱高温染色机6台、烘干机2台、松式络筒机2台、紧式络筒机2台、脱水机2台、退捻机2台;购置坯布溢流染色机8台、定型机2台、起毛机1台;同时新增天然气蒸汽锅炉2台,新增设备共计43台(套)。建设棉纱染色车间和坯布染色车间,改变锅炉房位置,同时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原址改造。技改后,该厂年印染加工能力为6000吨,其中巾被、坯布、棉纱各2000吨,印染总产能与技改前相同。
2、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高阳县晋庄乡野王工业开发小区,高阳县野王王强染厂厂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3′48.75",北纬:38°42′41.9"。东侧为织布厂,南侧为织布厂,西侧为废水坑,北侧为闲置厂区和织布厂。项目所在区域无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3、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棉化纤印染精加工(C1712),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且项目不属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中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定市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禁(限)建设项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已为本项目出具了备案通知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项目衔接
①给排水
技改项目完成后,用水全部由厂内自备井供给,厂区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采用一套给水系统。排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两者混合后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
②供热
本项目生产及生活用热采用天然气蒸汽锅炉。
③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厂区外低压电网直接接入,本项目总用电量预计为147.77万KWh。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SO2、NO2、PM10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内地下水质好,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硫酸盐等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三、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位于高阳县晋庄乡野王工业开发小区,高阳县野王王强染厂厂区内,利用原有车间进行技改。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50m,在此范围内无居民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可做到合理处置或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根据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人员、单位均赞同该项目的建设,均赞同该项目的选址,无反对意见。
四、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烟尘、SO2、NOX,经预测,烟尘、SO2、NOX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均未出现,这说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大,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可维持现状水平。本项目生产车间与周围敏感点应有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项目周边50m范围内禁止建设居民住宅、商业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85~100dB(A)之间。在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各噪声源对厂区边界预测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建设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质检工序残次品和染料包装废弃物桶等,根据本工程固体废物的组成及性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编写的《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指南》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关规定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处置率100%,不会对当地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可以带动相关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