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淄博驰明减速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了其年产500台减速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居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淄博驰明减速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05日,主要经营减速机、减速电机、电机、电动滚筒、破碎机械的制造及销售。公司于2017年投资50万元建设“年产500台减速机项目”,选址于博山经济开发区蕉庄村北侧880m处。 二、工程污染物排放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按照排放方式的不同,本项目废气可分为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两大类。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喷漆、晾干混合废气(G6)。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颗粒、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干式V型过滤纸漆雾净化处理箱+多级过滤板+多元复合光氧等离子废气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颗粒物的排放可以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的相关排放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喷漆房未收集废气,企业通过加强生产管理,采取密闭车间,加强通风,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可以有效减少厂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量,污染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全部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不会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风机、各类机械加工设备、电机等设备,根据国内外同类型设备噪声值,其噪声级一般在80~95dB(A)之间。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加装减振,并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密闭厂房,加强厂房隔声降噪。可以有效地消减厂界声级值,预计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厂界贡献值较小,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下脚料;设备产生的废机油;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焊材、焊渣;喷漆房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漆渣、废滤纸,废水性漆桶以及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废都能妥善处置,因此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附近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因此,本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监测期间,项目周边各监测点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的预测贡献值较小,均不超过相关标准,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以现状值影响为主。本项目产生的的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对地表水的影响 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厂区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防治噪声污染的措施主要有:项目在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将噪声源合理布局,除整个装置的隔声外,对无需固定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的降噪措施,对鼓风机、机加工设备等采用采取基础减振,在各噪声源周围增设隔声罩进行隔声;另外,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将各种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远离厂界。 4、对地下水的影响 监测期间,除1#监测点地下水亚硝酸盐氮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的要求外,其余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的要求,地下水水质较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远离敏感目标,工程厂址选择较为合理,采用的工艺、设备较为先进,三废治理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和建议的条件下,从环境方面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由于本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在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噪声和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六、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淄博驰明减速机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翟经理 联系方式:13583369636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担环评单位: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阳 电话:0631-523450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另外,也可采用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淄博驰明减速机械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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