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建设项目简况 项目占地面积2940m2,总建筑面积2112m2,建设有水帘喷漆室、燃气加热烘干室、水旋喷漆室、打磨室、喷砂房和公用辅助用房等,年涂装型材部件12000套。总投资为798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本项目无土建等相关工程,不涉及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2)营运期:有机废气、粉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的声环境质量;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等。 3、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喷砂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本项目有机废气经水旋系统除尘和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烘烤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次燃烧后由12m高排气筒外排。 2)水污染防治措施:水幕除尘装置所排废水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产业园总排口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制定相应的噪声控制和管理规定,采取绿化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漆渣废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漆桶可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活性炭由活性炭供应商回收再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4、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在切实落实项目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建设可行。 二、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如需要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索取该项目的相关补充信息。 三、公众参与调查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居住在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及项目周围单位的工作人员。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 2)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 3)对当地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影响的程度如何 4)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5)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3、征求工作意见的具体形式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上门与公众访谈。 4、公众参与调查及公众提出意见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起10个工作日之内。 四、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 1)名称:湖南晟通天力汽车有限公司 2)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星路109号晟通工业园内 3)联系人:陈龙 4)联系电话:18684964055 2、评价单位 1)名称: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2)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本部理学楼三楼 3)联系人:苏工 4)联系电话:0731-85778596 |